南宁副市长刘为民与市辖5县2区签订人影安全责任书

25.06.2015  19:2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人工影响天气的安全管理,确保完成2015年南宁市人影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近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为民代表市政府与市辖5县2区政府分管领导签订了《南宁市2015年度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实施和指导管理;人工影响天气服务领域无较大责任事故,杜绝重特大责任事故发生;人工影响天气安全工作指标;严格执行人影空域安全管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作业,违者将追究责任。《责任书》从十二个方面将工作职责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责任书》的签订,进一步增强各县(区)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为促进地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顺利开展,更好地为防灾减灾发挥重要作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文/杨腾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