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退役运动员就业保障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

29.11.2016  02:36

落实退役运动员就业保障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具体举措。据统计,从2012年至今,全区自主择业运动员有171人,组织安置运动员63人。虽然在退役运动员就业保障工作上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就业安置的政策执行滞后。 目前我区执行退役运动员往基层及各类学校就业实行单独考试、考核或工作调动的方式予以聘用。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面临很多困难,主要表现在没有空编,或者有空编仍需经过很多部门审批程序,办理时间甚至长达三四年;有的手续办理到中途停止后就没有结果;有的必须走公开招聘或特殊人才招聘的程序。

二、就业考试遇文化门槛。 由于运动员从小就开始进行专业训练,投入文化教育的时间相对较少,目前全区72所县级体校中共有30所训练场地不足,基层运动员的文化课大都选择“走读”方式。我区43个优秀运动队训练与文化课比例为7:3,大部分运动员选择攻读大学体育训练和体育教育专业,这些专业在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时往往面临专业限制的难题, 2门公共考试课均占弱势。2012年以来,全区退役运动员共234人,通过统一招考被录用的仅5人, 2.14%的比例明显偏低。

三、对优秀运动员创业缺乏优惠帮扶政策。 目前,我区退役运动员组织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约占37%,其余的均走向社会自谋职业,如办健身俱乐部,开网店,经营餐饮业等。虽然自治区层面出台政策文件明确对自主创业的退役运动员与转业复退军人相同待遇,但在具体扶持的办法上缺少可供参考的规范性、指导性的实施意见。

建议: 一是 开通就业绿色通道。落实用人单位对有意从事体育教育工作或教练员的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可以实行单独考试、考核或工作调动的方式予以聘用。 二是 出台鼓励退役运动员自主创业政策的实施意见。对退役运动员自主创业享受与转业复退军人相同待遇的政策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三是 建立退役运动员就业信息档案,整合全区就业岗位资源,面向退役运动员进行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