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非企业单位核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02.05.2017  10:51

4月25日,自治区统计局在桂林召开名录库非企业单位核查工作阶段性总结会议。会议认真听取了来自各市及部分重点县(市、区)代表的情况汇报,全面总结了前一阶段的工作成效。

非企业单位核查工作是当前名录库管理的一项重大任务。今年初,自治区统计局印发《关于开展名录库非企业单位核查的通知》,对全区各市、县(市、区)非企业单位进行全面比对并实地核查。这项工作牵涉面广、涉及的部门多、单位结构复杂。核查期间,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两次派出三个组到各地调研、督查,实地走访了多个市县(区)乡镇政府,走访了编办、民政、公安、水产畜牧兽医局、农机局、水利局、农业局等单位,对各地汇报的一些难点单位进行实地求证甄别,在单位划分及界定工作上,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证照依据”的基本原则。

经过全区各级工作人员几个月的努力,基本摸清了我区非企业单位的各类状况、结构关系及属性,统一解决了名录库维护中单位界定的诸多问题,如对二层机构、派出机构、下设机构的甄别;对各部门各系统具体设置的单位如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派出所、财税所、工商所、法庭、检察室、乡镇政府的七站八所、村小学、卫生所、敬老院、幼儿园、村老年协会、五保村、老年活动中心、用水户(者)协会等重点及难点单位进行了统一划定处理,使我区的名录库单位更臻完整、合理、科学。

会议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的成绩,并提出对存在一些问题如对“挂牌单位”的最终界定、公立养老院的发展变化、发证机构与实际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差异等进行认真调研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