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医院洗手间现弃婴 监控锁定"疑似"弃婴之父

31.08.2016  02:03

  婴儿被放置在医院洗手间的台面上。医院供图

  医院监控拍下了“疑似”弃婴的父亲。医院供图 医院供图 摄

  中新网长沙8月30日电 (付敬懿 杨文)记者30日从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获悉,29日晚间,该院在医院门诊综合楼一楼洗手间发现一名被遗弃的男婴,男婴出生仅一个多月,目前已被警方抱走;医院监控视频清晰地拍下了“疑似”弃婴的父亲。警方希望孩子父母能尽快与他们联系。

  29日22时40分左右,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门诊药房员工罗沫在门诊综合楼一楼厕所的洗手台上发现一个用棉片包裹的婴儿,开始他以为是哪个家长粗心大意将孩子放在这么危险的地方,但看看厕所里根本没人,才想到这个孩子可能是个弃婴。

  罗沫立即向医院总值班报告,并拨打了110电话。随后,他将婴儿抱到值班室,并请急诊科医生护士对孩子进行初步检查。婴儿是一名男孩,并无生理缺陷,包裹的棉片里还夹着一张纸条,上面写明了婴儿出生日期为2016年农历7月25日23时20分。

  医院立即查看监控视频,视频清晰地拍下了“疑似”弃婴的父亲——一名中等身材偏瘦、约40岁左右的男子。他穿白色T恤、黑色短裤、黑色凉鞋,于8月29日22时28分20秒抱着“疑似”婴儿进入医院急诊科旁男洗手间,一分多钟后,22时29分48秒空手走出洗手间。警察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到医院,询问了当事人具体情况后,将男婴抱走。

  “婴儿如果从洗手台上掉落到地上,危险可想而知。”医院急诊科主任周艳平表示,遗弃行为还剥夺了儿童所应该享有的来自父母的关心与照料,严重的会导致被弃儿童人格的变态和心理行为的失常。“由于长期缺乏家庭成长的氛围和关爱,弃婴们长大后大多伴有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容易对社会产生冷漠甚至仇视心理。

  中国刑法第261条规定,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遗弃孩子的举动不仅是一件不负责任的行为,同时是一种触犯法律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据悉,8月21日23时左右,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120也曾接到群众求救电话,出诊医师胡佳庆在黄土岭路与芙蓉中路交界处东南角的垃圾桶旁,看到一个塑料袋包裹的婴儿。据胡佳庆介绍,孩子脐带上的血迹未干,经初步检查后无生理缺陷,但体重只有两公斤左右,可能属于早产儿。后警察赶到现场,介入调查,并将孩子带走。(完)

【 编辑:韦仲达  作者:付敬懿 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