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十三五”继续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

18.05.2017  16:27

日前,自治区农机局、安监局决定“十三五”期间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自治区农机局和自治区安监局每年根据各市、县“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情况,评选全区“平安农机”示范市(设区的市)、示范县(区、市)和全区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在此基础上,每年择优推荐申报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设区的市)、示范县(区、市)和全国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

通过典型示范带动,达到以下目标:农机安全生产政府重视和社会关注程度不断提高,部门配合密切,工作机制健全;农机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更加落实,应急体系更加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装备水平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更加健全,农机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普遍提高,农机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显著减少,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安全生产基础更加扎实;为民服务理念进一步增强,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农机安全监管水平和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显著提高,农机事故持续下降。

“平安农机”活动要求各地要成立由政府牵头,农机(农委)、安监、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创建“平安农机”工作领导小组,把农机安全生产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国务院规定免征的农机安全监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完善农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调动有关各方力量,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在广大农村形成农机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办公室 王佩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