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红十字会关于广西红十字会系统为台湾花莲地震灾害捐款情况的报告(桂红报〔2018〕10号)

21.03.2018  18:13
桂红报〔2018〕10号   自治区红十字会关于广西红十字会系统为台湾花莲地震灾害捐款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     2月6日晚,台湾花莲县遭遇强烈地震,造成当地交通受阻、建筑倒塌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巨大。广西与花莲情谊深厚,灾情发生后,全区各界纷纷通过电话、传真、微信、短信等方式表达对受灾同胞的关切与慰问,并立即行动起来,以多种方式向花莲伸出援手,展现“桂花香两岸,中华一家亲”的情谊。     我会积极行动,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市红十字会做好台湾花莲地震社会捐款的接收和上解工作。截止2018年3月20日,全区红十字会系统接收向花莲地震捐款共计333.264万元,其中自治区红十字会接收捐款100万元,各市红十字会接收上解捐款233.264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统一部署,我会已分批将捐款全部上解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由总会代为捐赠,用于支持台湾花莲地震灾区的人道救援和救助工作,表达广西人民对花莲人民的慰问和祝福。     以上情况,特此报告。     附件:广西红十字会系统接收台湾花莲地震捐款明细                    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

                        2018年3月21日

 

附件   广西红十字会系统接收台湾花莲地震捐款明细  

序号 单位名称 接收金额(万元) 1 自治区红十字会 100 2 南宁市红十字会 20 3 柳州市红十字会 18.9 4 桂林市红十字会 30 5 梧州市红十字会 18 6 北海市红十字会 20 7 防城港市红十字会 10 8 钦州市红十字会 10 9 贵港市红十字会 15 10 玉林市红十字会 26 11 百色市红十字会 15 12 贺州市红十字会 10 13 河池市红十字会 10.364 14 来宾市红十字会 15 15 崇左市红十字会 15 合计 333.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