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36个县(市、区)成功创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

23.12.2016  13:33
    笔者日前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2016年,柳州市柳北区、融安县、永福县、平果县、西林县等5个县(区)获得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命名。截至目前,我区已有36个县(市、区)被国土资源部命名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
    近年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对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十分重视,将其列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认真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将建设工作作为提升基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的重要抓手。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求,还没有成为高标准“十有县”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报告,学习高标准“十有县”地质灾害防治的先进经验,开展本县(市、区)地质灾害高标准“十有县”建设,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体系规范化、标准化进程,夯实基层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