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酸菜阿姨捡到5000多元交给民警 称“我不能花”

28.01.2016  14:16

  

  卖酸菜的粟阿姨,近日把捡到的装有5000多元现金的手提包原封不动交给了民警。听说这事后有的人还为她感到惋惜,但粟阿姨说:“那是人家的钱,我不能花。

  粟阿姨在桂林开小店卖酸菜,两三元钱一斤。记者算了一下,粟阿姨要卖两三千斤酸菜才能赚5000多元钱。把捡到的意外之财物归原主,她图个啥?“要花就花自己挣的钱,那样才安心!”粟阿姨说。

  粟阿姨捡到的那个手提包最后回到了失主手中,其过程却有点“惊险”。

  1月23日早上,粟阿姨开门做生意,发现门前自家的三轮车里有个手提包。第二天早上,粟阿姨发现手提包还在原处,于是她把这事告诉了丈夫唐先生。唐先生把包打开来看,结果发现里面有一沓现金,还有银行卡和身份证!粟阿姨想,丢了包的人心里肯定急得很,通过民警找失主更快,两人于是拔打了110报警。

  派出所民警接到电话后赶来,告诉粟阿姨夫妇,1月24日凌晨两点多,有一名男子来派出所报过案,说丢了一个手提包,估计就是这个。

  事后经查,手提包确实是那名男子的,他名叫大强(化名),是一家公司的经理。对于包里的物品,他说那些现金都不算什么,但是里面好几张银行卡的密码都跟卡在一起,另外,有些资料还涉及公司的商业机密,价值不可估量。

  1月24日上午,大强接到民警电话,立即赶去将物品领回,经过清点,现金和其他物品一样不少。

  “是应酬喝了酒的缘故。”大强告诉了记者他丢包的经过。1月22日晚上,他应酬喝醉了。23日凌晨,他在回酒店路上觉得肚子饿,便去找宵夜吃。一路摇摇晃晃,什么时候把手提包落下了都不知道。1月23日上午,他以为手提包是在酒店丢的,为了查看监控视频直到24日凌晨才去报案。

  “对于帮我捡到包包的那对夫妇,我一定会表示感谢的。”大强告诉记者。

  (据《桂林晚报》)

编辑:周珈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