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区人社局多举措清欠农民工工资

16.02.2015  00:06

港南区人社局多举措清欠农民工工资

 

为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有效遏制节前农民工返乡期间发生群体性讨薪事件,贵港市港南区人社局加强与各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多举措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战”。

 

农民工等着签领被拖欠的工资

一、高度重视,靠前指挥。 港南区人社局把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加强配备执法监察队伍,制定详细的清欠方案,切实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结”,不漏掉一条欠薪信息,努力确保节前清欠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大排查力度,注重源头清欠。 一是提前开展用工一线巡查工作。2014年11月30日起,提前对港南区江南工业园、江南街道办、八塘镇等企业集中区镇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大排查,摸清用工底数及工资发放情况,对有拖欠工资隐患的单位立即整改,及时补发农民工工资,努力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到位。二是深入一线,采取“一听、二查、三对”的方法进行实地抽查和排查,即听取建筑用工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查看用工单位工资发放登记表,进入施工现场随机核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是否相符。通过查阅资料与走访农民工的方式切实掌握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形成预案,努力确保清欠工作双管齐下不留死角。

三、注重实效,扎实开展清欠工作。 通过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主动巡查,指定专人负责接访登记,动态化掌控全县农民工欠薪事件。发现一起,及时办结一起,切实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部门联动,齐抓并管。 与港南区政法委、信访局、建设局、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召开了联席会议,全面启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并要求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依法足额缴纳农民工保障金,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对于没有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在建工程,坚持实行谁放行谁负责的原则。

五、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创新。 积极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企业诚信制度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逐步扩大实施范围,积极推行农民工工资发放实名制、通过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等办法,加快推进用工企业两网化管理,进一步完善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2014年11月30至今,港南区处理了30多起欠薪事件,其中5起为群体性讨薪事件,为近200名农民工追讨工资275万元。(港南人社局 陈燕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