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上半年交通事故指数下降

25.07.2015  12:04

礼让斑马线,避免事故发生。

  7月24日,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截至6月30日,全市(含六县)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368起,造成142人死亡,421人受伤。与去年同期相比,这三项指数分别下降了20.35%、25.26%、14.43%。

  事故虽有下降,但是今年上半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仍然不少。有关人士分析指出,无证驾驶、未按规定让行、违法上路行驶、酒后驾驶这4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电单车事故略有下降

  上半年,全市共发生电单车交通事故148起,死亡27人,受伤167人。电单车交通事故的减少,得益于4月开展的电单车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交警部门通过重点整治电单车闯红灯、占道、逆行等交通违法乱象,促进了交通秩序的大提升。

  数据显示,自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开展以来,4月1日至6月30日,全市共发生涉及电单车的交通事故77起,死亡14人,受伤86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这两项指数分别下降了3.75%、33.33%,受伤人数持平。

  “一年的时间里,南宁市电单车保有量有了大幅增长,这个群体基数不断增大,事故起数下降幅度虽然不明显,但是整治效果还是有的。”一位民警表示,今年上半年涉及电单车的交通事故里,死亡人数就比去年同期下降了三成。

  尽管电单车的交通事故有所下降,但是市民梁先生表示:“一些人骑电单车时不把交通法规放在眼里,肆意横冲直撞,跟机动车抢道等现象时有发生。

  另外,因电单车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却在逐渐增多。“很多人以为饮酒后骑车没问题,结果出现翻车,甚至是死亡的惨剧。”民警介绍道。

  ●交通违法是事故主因

  截至6月30日,全市(含六县)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368起,造成142人死亡,42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01.44万元。与去年同比,上述四项指数分别下降了20.35%、25.26%、14.43%和22.93%。

  交警部门分析发现,大部分交通事故都是由交通违法引起的,无证驾驶、未按规定让行、违法上路行驶、酒后驾驶这4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其中,无证驾驶55起,死亡33人;未按规定让行56起,死亡12人;违法上路行驶24起,死亡15人;酒后驾驶14起,死亡11人。以上4种交通违法行为共导致交通事故共149起,死亡71人。

  在城市道路上,未按规定让行引发的交通事故还是比较多的。而违法上路行驶中,驾驶员驾驶报废车,或是驾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或是驾驶安全设施不合格的汽车上路等,也是上半年交通事故中比较常见的原因之一。

  交警部门还对事故多发区域和多发车辆进行了分析,结果发现,部分重点车型事故情况凸显,造成人员伤亡较为严重。相关数据统计,货运车辆、两轮摩托车、电单车(助力车)、拖拉机、营运客车等引发的事故所占比重较大。其中,涉及货运车辆事故100起,死亡66人;涉及两轮摩托车事故118起,死亡60人;涉及电单车事故148起,死亡27人;涉及拖拉机事故16起,死亡11人;涉及营运客车事故21起,死亡9人。

  从事故多发区域来看,部分县区事故较为集中。其中,宾阳县、武鸣县、横县、良庆区和西乡塘区等5个县区死亡事故较为集中,共立案86起,死亡91人。

  ●深化交通秩序大整治

  为尽可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目前交警部门正在深化电单车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将通过更多举措,掀起新一轮大整治高潮。

  此外,针对上半年多发的交通事故特点,交警部门将结合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和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加强路面执勤,强化执法检查,全面整治车辆和驾驶人逾期未检审、机动车超速、疲劳驾驶、货车野蛮驾驶、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以及违法超车、会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相关数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市共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68起,死亡37人,营运性车辆事故仍时有发生并导致人员伤亡。为此,交警部门下半年将严把客运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严格落实“六必查”措施,切实消除超员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