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严厉查处环境违法案件 9月份开出罚单约3800万元

15.10.2015  14:43

  今年9月份,南宁市环保局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4起,罚款总额约3800万元。在9月开出的64张罚单中,以违法施工噪声扰民最多,达到47起,罚款总额达44.5万元。

  最大的一张罚单,是开给宾阳一家非法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工厂,罚款总额达3600多万元。根据群众举报,今年5月26日、27日、29日,南宁市局联合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南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宾阳县环境保护局对位于宾阳县黎塘镇水泥厂采石二工区的宾阳县黎塘镇旗胜金属材料加工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工厂未办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擅自建设两条冶炼铅锭生产线和两套冶炼铅飞灰收集设备,并于2015年3月投入冶炼铅锭生产。经查,该公司销售铅锭和飞灰的违法所得共计914.544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据此,市环保局决定对该工厂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倍罚款的处罚,总额3658.176万元。

  截至今年9月30日,该局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305件,同比上升57.2%;下达处罚284件,同比上升85.6%;处罚金额4577.812万元,同比上升25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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