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交警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执法规范化建设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是公安交警工作的生命线和永恒主题,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
为此,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里,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主体素质、提高执法质量、完善执法服务、加强执法监督,狠抓业务工作执行落实,探索革新工作思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使得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再创新高。
规范执法,为配套法制建设服务
公安执法千头万绪、内容繁杂。公安机关能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仅关乎社会稳定大局,而且关系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南宁交警支队化压力为动力,凝心聚力,集思广益,提出了破解之道、治本之策。
2017年6月,南宁交警支队与广西警察学院达成合作协议,委托该院具体实施“南宁市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管理”决策后评估工作。评估工作中,车管所、各辖区大队等200多名民警、协警,先后参与了评估协助工作,确保了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评估报告认为,南宁市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是卓有成效的,无论是市民、管理的警方,还是政府,对这项工作都比较满意。
在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方面,南宁交警支队于2017年8月31日下发《关于落实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规范管理。
从2017年9月开始,还对1978年以来市政府办公厅、市局以及支队发布的各类道路交通管理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等合计643份进行清理,提出了清理意见。期间,配合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对涉及交警支队各项业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得到了各部门的好评。在日常工作中,支队对各类规范性文件对照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年内累计办理了42份通告的审查及报备手续,得到了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办等单位的肯定。
用法治思维武装执法队伍,成为南宁市公安局新一轮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大利器。针对交警支队执法工作开展,下发了《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理涉酒交通案件执行规范》、《清障车清障执法操作规定》、《核查机动车牌证工作规程(试行)》、《刑事案件办结制度》等11项制度及若干工作指导意见,对群众意见较大、各级领导关注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进行规范,对支队民警日常执法中的困惑模糊点进行明确。
支队还主动聘请了广西国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支队的法律顾问,在重大交通决策、疑难执法问题上,都充分听取了律师的法律意见,使相关的工作确保合法,更为规范。
这些工作,极大的推动了支队执法规范化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南宁市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提供了法律支持,得到了各级单位的一致肯定。
加强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一花独放不是春,春色满园才是春。
南宁交警部门全面落实全警法律练兵和“三个必训”要求,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解说、庭审旁听等多种方式开展执法培训。
为提高支队刑事案件办理的水平及质量,强化规范执法,交警支队于今年8月举办了2017年度刑事办案培训班,邀请了城区检察院、公安分局等单位的业务骨干给支队授课,重点讲解职务犯罪预防、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支队关于办理刑事案件的规定、警综平台操作等业务知识,支队案件办理岗位上的118人参加了培训并全部通过了考核。
2017年9月,组织支队民警21人参加了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举办的南宁市行政复议应诉专题培训班。南宁交警支队也继续组织了民警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目前支队792人通过了考试取得执法资格,其中各等级人员分别为基本级64人、中级716人、高级12人,通过率达98.6%。
推进执法信息化,杜绝“人情案”
法相伴,善治来。
在如火如荼的新一轮执法规范化建设热潮中,民警亲身体验着一场全方位的执法变革;而信息化在规范执法各项工作中全面渗透,给日常工作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和深刻的影响——
执法记录仪全面推广使用,真实、客观记录现场执法活动。目前为止,支队为各单位民警配发的执法记录仪涵盖违法处理点、事故、车管、路面等各岗位,基层民警配发率达100%,部分大队还为一线执法岗位的协警也配备了执法记录仪。
支队要求所有执法民警严格执行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规定,对有关执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不定期对执法记录仪所记载的执法行为影像资料进行检查。
特别是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相关投诉复查工作中,支队更侧重于审查执法记录仪所记载的影像资料,这也进一步推动了支队各单位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力度,在保护了民警执法准确性的同时,也进一步约束了民警的非规范执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017年以来,支队仍强调要坚持使用交通管理综合运用平台办理各类交通违法业务。截至当前,支队共办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60935起,暂扣驾驶证2060起,吊销驾驶证863起,罚款总额1351399元,记分772372分,全部在平台上办理,无一错漏。对使用广西警务综合应用平台办理案件的力度也没有放松,对交通违法人员行政拘留30人的审核也全部在该平台上办理。
两套系统的全面使用,最终实现了网上办案功能,推行执法流程网上管理和监督,所有的业务流程都在系统中生成,所有的审批都必须经过相关的大队领导、法制员、支队领导的审核,杜绝了“人情案”现象的发生。
严格案件审核 切实履行执法监督
一边是形形色色的社会矛盾,不能“不作为”;一边是越来越多的镜头,担心“不当作为”。怎么办?南宁交警支队以执法程序为核心,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完整的执法监督链,从源头防控,到过程监督,再到责任追究,设立了执法监督的高压线和警戒线。
为保证支队民警执法行为合法性和公正性,提升执法质量,联合纪委开展执法检查、暗访10次,重点检查民警的执法程序、执法态度、执法案卷、适用法律条文正确性以及“三位一体”执行情况、刑事案件如实立案等情况。通过检查及暗访,监督视频系统巡查,查摆出问题全部得到整改。
同时,将各单位的执法质量和支队的绩效考评挂钩,不断强化发挥法制员和警官的日常监督作用,使各单位重视和真正发挥第一道执法防护墙作用。在执法监督方面,支队严格案件审核关,对各单位提交的行政处罚变更、撤销认真核实、审查,所办理的708起变更或撤销案件无一错误,并与支队的绩效考评制度相挂钩,坚持执法责任追究制定。
2017年,支队继续对涉案停车场需报废的车辆进行了排查,对符合报废条件、涉嫌盗抢等问题的车辆进行逐一核实。目前,已报废涉案车辆14070辆,目前排查报废车辆工作仍在稳步推进当中。
做好行政复议 开展法制服务
在公安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和国家赔偿工作方面,2017年以来,南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受理涉及我支队行政复议11起,当事人撤回申请后终止3起,维持5起,被撤销处罚1起,未结2起;支队受理的行政复议10起,当事人撤回申请后终止1起,维持5起,被撤销处罚3起,未结1起。
支队被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案件28起,当事人撤回起诉后终止审理2起,裁定驳回起诉要求11起,不予再审1起,未判决11起,被撤销3起。同时,2017年以来组织召开听证会2次,未有国家赔偿案件发生。
此外,本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理念,南宁交警部门,每月不定期开展走访调研,为基层大队排忧解难,并有针对性地到路面指导民警执法取证,及时解答民警执法问题,支队还主动接访,对来信、来电、来访的群众进行法制咨询解答和法制宣传服务。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内支队为基层民警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超过2000人次。
健全执法档案 加强刑事案件预审
支队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交警系统执法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支队各单位及民警的执法档案管理机制,指定各单位的法制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在统计、掌握本单位及执法民警的基本情况的同时,每月还要对执法民警的工作情况及执法质量检查开展自评并要求体现在执法档案中。每个季度,支队还根据各个时期交通管理的工作重点,选取一项有代表性的执法工作作为执法质量考评的内容,对大队的执法工作进行考评,并形成考评通报,将各单位在执法工作中的亮点和不足进行通报,切实提高支队的整体办案水平。
为了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制度,2017年以来,法制大队对每一起刑事案件的审核都严格审查案件中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程序是否合法,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等,对发现不合格的案件时,要求办案单位及时整改,将不合格的数据记录并纳入绩效考评当中。每一周、每一季度针对出现的不合格的数据在支队的例会进行通报。每月定期对支队范围内的不合格案件进行统计、通报,督促各大队在办理刑事案件时严格按照警综平台的要求录入相关信息,保证办案质量和绩效成绩。
2017年内支队审查刑事案件576起,刑事案件立案534起,办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112起,危险驾驶案422起;刑拘犯罪嫌疑人99人,逮捕138人,取保517人,结案起诉576件。
唯进步,不止步。下一步,南宁交警支队坚持继续执法为民,在新一轮规范化建设中开启的执法时代,必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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