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18,南宁交警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

21.01.2019  17:26
 

1月11日上午,南宁市召开2019年全市第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传达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8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即将到来的春运及2019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回顾 2018 年交通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据统计,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共发生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3319起,其中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了33.33%和37.5%。

城市交通更加畅通有序

据统计,2018年全市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较2017年分别增长8.4%、11.9%和9.7%,而交通拥堵指数为1.79,比2017年下降了1.6%。

农村交通安全显著增强

截至2018年底,全市103个乡镇全部建成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配备交通安全管理员246人,全市1383个行政村共设立农村劝导站(含劝导点)1562个,配备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和交通安全劝导员3437人,全年共劝导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3.8万起。

专项治理行动成效明显

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56万人次,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8755起,其中查处“百吨王”156辆,依法吊销37辆运输车辆的营运证件。

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

年内,共排查运输企业2555家次、下达整改通知638份、通报隐患车辆17.8万辆次,完成经开区友谊路平庄坡路段、西乡塘区324国道王宫桥路段、江南区三津大道等重点隐患点段的治理。

 

法治交通进程加快推进

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正式实施,弥补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地方立法空白,为加强交通安全执法管理工作提供了更加完备的法治保障。

谋划 2019

以落实责任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企业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在落实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上花大力气、下狠功夫。

 

以交通违法整治为抓手,全力防范道路交通事故。 公安交警部门要对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城市快速道路、农村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多发路段,进行严格管控。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依托各县区设立的公路治超站点全面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各级公安、交通运输、教育、旅游、安监等部门要狠抓营运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管理,加大依法监管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力度。

以完善“两站两员”为抓手,夯实农村交通安全工作基础。 各县区要继续强化“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别是“两站两员”建设的投入。要精准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确保按期完成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隐患整治任务。

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抓手,提升全民文明交通素养。 继续做强“礼让斑马线”“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文明交通品牌,促进形成守法行车、文明出行的交通新风尚。各级宣传、公安、教育、司法、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要携起手来,努力提高交通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把安全知识转化为全民常识。

打好春运攻坚战

今年春运从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共计40天。会议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全力做好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全面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督促客运企业驾驶人违法记录及记分情况要在春运前处理完毕,对存在违法积分满12分、严重超速、严重超员等违法行为的,要禁止参加春运;全面开展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逾期未检验的车辆,整改前不得上路营运;对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设施的,要立即停运纠正;对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全面加强路面秩序管理

公安交警部门要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严查容易引发大事故的“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两牌”(套牌、假牌)、“两闯”(闯禁行、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严查“两客一危”车辆(营运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和“三车”(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工程运输车)等重点车辆违法。

 

全面提高应急保畅能力

公安交警、交通运输、气象、卫生、消防、民政等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强化低温、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应急准备,适时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提高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管制、事故预防、疏导分流和救援保障的能力。

全面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引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春运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作用,通过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及时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春运有关情况,引导群众错峰出行、文明出行、守法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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