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改商”现象普遍 “一票否决权”有名无实

29.03.2015  11:33

    南宁市青林路一小区,不少住宅阳台打出了商业广告。

    南宁市生活小区“住改商”现象非常普遍,去年8月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业主对此有“一票否决权”,但现实中无人给予业主投票机会。众多房主未经相邻业主投票同意,便将住宅租给他人商用,导致相关投诉与日俱增

     “住改商”遭业主投诉多

    3月21日,金湖路建兴苑小区的业主郑先生反映,原本小区内全部是住宅,三个月前,小区C座3楼一业主未经其他业主签字同意,便将住房出租给一美容会所,每天出入小区和楼栋的客人络绎不绝,尤其到晚上9时后更加热闹,小区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安全受到影响。业主们有意见,向小区物业公司投诉,但几个月来仍未处理。

    长湖路维也纳森林小区业主李先生更是苦恼,他所住的楼栋一楼出租给他人经营了一间餐饮店,半月前餐饮店未处理好垃圾,致使下水道堵塞,楼上住户家的污水反冒,他家的地板和家具均被泡坏。

    长堽路盛天公馆小区业主黄先生称,他所在楼栋11楼被业主出租给他人开办午托班,每天中午几十个孩子挤电梯、大声喧闹,让他和家人烦不胜烦。他向物业反映称,该业主将住宅出租给午托班并未经过其他业主同意。物业答复,虽多次跟业主和租户协调,但一直未得到解决。

    记者在采访小区物业公司时,工作人员均表示物业没有执法权,处理此类投诉确实棘手。

     “一票否决”的票在哪里

    据悉,《办法》自去年8月开始已正式施行,专门对“住改商”做出明确规定:申请将住宅登记为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的,需要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虽然法规上是规定了业主有“一票否决权”,可现实是根本没人给投票机会。长湖路一小区业主林女士称,小区不少业主将住宅出租给人做商业办公场所,并没有得到其他业主签字同意,且从未有人拿协议去找她签名。“业主否决的票在哪里?人家根本不理会这一套,直接就出租给商家了。我们业主压根就没发言权,投票权益如何保障?

    记者在长堽路、长湖路、民主路等一些小区了解到,“住改商”现象比比皆是,但是其相邻业主们均表示未参与过投票,业主们期待手中的否决票能真正投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