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全力完成年度空气质量双达标任务

28.09.2016  15:36
全力以赴完成年度空气质量双达标任务
——就我市秋冬季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访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

  我市连日来天气晴好,空气质量优良。  记者潘浩  摄

  ▲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到企业堆场检查扬尘情况。  (宁晓明  摄)

  今年我市提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即市区PM10年平均浓度控制在67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年平均浓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5%以上。

  截至目前,我市空气质量不断改善,但按照往年气象规律,秋冬季节往往是我国各地区重污染天气频发的季节,如何采取应对措施,打赢秋冬季节重污染天气防治攻坚战,确保实现年度目标?近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市环保局局长韦好鹏。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记者(以下简称“”):截至目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如何?

  韦好鹏(以下简称“”):截至9月25日,我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AQI优良率)为95.9%,较去年同期上升6.3个百分点,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58天;市区PM10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4.3%;PM2.5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4.6%。值得一提的是,今年5—8月我市连续4个月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其中5—7月连续3个月入围全国空气质量排名十佳城市,这是我市2013年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以来取得的最好成绩。

  问: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市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根据环保部门源解析初步研究结果,工业燃烧、扬尘和机动车尾气三大来源占南宁市PM10总量的50%以上,因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着力点也放在这三大块上。近年来,我市通过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优化,以及开展工业污染源整治、机动车尾气整治、扬尘整治、油气回收和餐饮油烟整治等一系列工作,深入开展工业污染源整治、机动车尾气整治、扬尘整治,成效明显。

  一是加强工业污染源整治。我市在全区率先制定出台了《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禁售区的通告》,编制印发了《南宁市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淘汰方案(2015—2017年)》,分期分类推进小锅炉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共拆除各类烟囱900多根,累计完成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锅炉300多台;积极推进热电联产项目,东盟经开区热电联产项目的集中供热锅炉项目、六景工业园利用国电南宁发电公司余热热电联产项目均已建成投产;加强水泥、电力行业脱硝设施运行管理,并以环保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持续推进南糖造纸厂、凤凰纸业等一批环保重污染企业停业、关闭和搬迁工作。

  二是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成立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建成机动车环保检测站26家,形成具备年检超80万辆汽车的工况法环保检测能力;在全区率先开展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截至目前共淘汰黄标车14612辆,完成全年任务的98.73%。

  三是加强市区扬尘污染联防联控。今年我市以开展扬尘污染治理“3个100天”专项行动为中心,围绕建设工地扬尘、道路扬尘、消纳场扬尘、堆场扬尘和园林绿化用地扬尘等五大污染源,狠抓源头治理,扬尘整治成效显著。

  秋冬季污染防控形势严峻但仍充满信心

  问:秋冬季节往往是南宁市重污染天气高发季节,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

  答:秋冬季节为我市空气质量为全年最差时段,重污染天气时有发生。一方面,根据往年气象规律,秋冬季节,受静稳天气、雨水较少、天气干燥等因素影响,不利于空气中污染物扩散。同时还受北方雾霾天气等外来污染源影响。另一方面,第四季度我市建筑工地进入黄金施工期,季节性生产的企业全面开工,再加上年底跑运输的机动车频繁作业,污染防控形势比较严峻。

  问:要完成年度目标,特别是环境空气质量中的颗粒物双控目标,余量还剩多少?

  答:关于空气质量优良率的目标,南宁市已经提前完成。根据市环境监测站的数据,截至9月22日,我市共收获255个优良天,较2015年增加了18天,较2014年增加了91天,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6%,提前100天完成了自治区2016年对南宁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的绩效考评目标。

  此外,相对于去年同期,今年9月26日至12月31日,我市PM10和PM2.5日均允许浓度测算值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8微克/立方米和10微克/立方米,浓度总量余量比去年同期增加806微克/立方米和974微克/立方米,意味着我市今年环境空气质量防控措施及时有效,为实现PM10、PM2.5日均浓度控制在86微克/立方米和53微克/立方米以下、浓度总量分别控制在8342微克/立方米和5141微克/立方米以下的双控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若今年剩余97天气象条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没有较大的改变,实行现有防控措施,我市是非常有希望实现双控目标的。

  总而言之,虽然我市今年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形势较好,但秋冬季对颗粒物的防控仍需加强,不能有丝毫放松。

  齐心协力完成年度目标

  问:接下来,我市将采取哪些应对措施,确保PM10、PM2.5年平均浓度双达标?

  答:一是牢固树立达标意识。虽然南宁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三年持续改善,但三年里,PM10、PM2.5都未达标。对此,各城区、开发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问题为导向解决问题。

  二是落实措施真抓实干。在控制工业污染源方面,将全力推进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同时按照《南宁市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淘汰方案(2015—2017年)》要求,加快整治进度等。在机动车尾气治理方面,做好剩余黄标车限行、禁行工作,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规定的,一律按规定报废;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营运黄标车查缺补漏工作,督促运输企业和个人及时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及时注销收回或公告作废车辆道路运输证;商务、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存储、运输、拆解、注销等环节严格程序、堵塞漏洞,坚决杜绝回收的报废汽车及其“五大总成”流向市场等。在扬尘治理方面,要在前两个“100天”的基础上,继续严格执行整治标准,抓巩固治理、抓巩固执法、抓巩固管理,真正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让扬尘治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确保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稳中求好、持续改善。

  三是强化统筹协调。市环保局要充分发挥市环保委办公室综合协调的作用,统筹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大行动办要统筹监督、督促工作,加强对各城区、开发区及有关职能部门的督查、督办。发改、工信、建委、城管、林园、农业、交通、交警等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部门作用,做到守土有责、合力攻坚。

  四是进一步强化预警预报。市环保部门将建立每日预警预报制度和每周会商制度。环保、气象、大行动办等部门将每周进行会商,通报本周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分析预测下周环境空气质量走势,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

  五是强化督促检查。市环境监察部门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手段,对各城区、开发区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控措施情况加强督促检查等。

  六是强化通报问责。从10月开始,市环保部门将对各城区、开发区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对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主要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问: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我们的政府、部门、市民应该怎么做?

  答:良好的环境质量既需要各级政府勇于担当,也需要有关职能部门监管到位;既需要企业改变生产方式,守法达标,也需要公众转变生活方式,人人参与。大家共同携手,才能打赢这场秋冬季节重污染天气防治攻坚战,留住首府美丽蓝天。 (记者 冯晓华 通讯员 彭 威)

编辑: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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