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积金政策再“松绑” 首付两成不受户型限制

29.05.2015  11:08

  6月起,南宁市将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取消房屋套数和贷款次数限制,贷款额度提至60万元……5月28日,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传来利好消息,备受市民关注的公积金政策又将作出相应调整,南宁在《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增长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将于近期出台有关公积金政策的实施细则。业内人士分析,该新政的实施,将是南宁市公积金政策调整的“全面松绑”,同时也提振了南宁楼市的信心。

  取消购房套数和贷款次数限制

  “以前公积金贷款实行‘认房不认贷’,如果申请人名下有房,就会影响其申请公积金贷款。按新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时,不再对申请人查询家庭持有住房套数。”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科科长范文青介绍,根据新政,取消购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对房屋套数和贷款次数的限制,条件比以前放宽了。缴存职工可在全部付清购房款(不含贷款)或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办理购建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手续。

  新政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时,不再对申请人查询家庭持有住房套数。职工家庭可以申请两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必须已结清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禁止发放第三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另外,还进一步简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以前提取公积金租房手续比较繁杂,今后会更加简单便捷。”根据新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缴存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办理租房提取。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首付两成不受户型限制

  据了解,早在此前,南宁已经在执行“首付两成”的政策,但有户型限制。具体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家庭,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商品房首付比例为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为30%;而购买二套房的家庭,首付比例则为50%。新政出台以后,在户型方面也取消了。

  以纯公积金贷款方面为例,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已使用并结清一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

  以组合贷款方面为例,职工家庭办理组合贷款,除满足纯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条件外,还必须同时符合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政策要求。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组合贷款时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简单来说,一个家庭户不能同时存在2笔未结清的贷款,而且现在不受面积、套数等限制,至于贷款利率会不会调整,还要等相关文件出台之后才能确定,但相信这些新政出台多少都会带给市民一些利好消息。”范文青解释道。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还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向低收入或住房困难户职工家庭的政策倾斜,支持南宁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作为特殊情况,凡职工购买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住房的,在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前提下,均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住房套数或公积金贷款次数的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