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南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

17.08.2017  09:20
  昨日,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队发布数据,2017年上半年,南宁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379元,排在全区14个市的第五位,比上年增加564元,同比增长9.7%,增幅列全区第七位,保持较快增长。

  调查数据显示,工资性收入是农村居民增收的重要拉动因素。上半年,南宁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259元,同比增长7.5%,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7个百分点,是拉动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重要来源。2017年南宁市持续加大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特别是为了迎接自治区60周年大庆,承接了大量自治区重大项目,加上各类工业园区建设如火如荼,务工人员需求不断增长。据调查,本地非农务工工资水平也有所上涨,其中建筑业技术工的日工资标准普遍从150—180元/天上涨到200—300元/天。

  家庭经营收入是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上半年,南宁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经营净收入为3012元,同比增长11.2%,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2个百分点,是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主要来源和主要拉动因素。主要原因一是传统种植业量价均保持增长。今年上半年,南宁市传统种植业如甘蔗(糖料)、部分蔬菜、水果等量价均有不同程度增长。二是新型农业持续带动农民三产收入增加。上半年,南宁市农村居民家庭经营净收入中,第三产业收入同比增长27.7%,依托近郊农业开发体验式农业,建设农业休闲示范区,打造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是促进农村居民三产经营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此外,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上半年,南宁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财产净收入为293元,同比增长8.9%;人均转移净收入为815元,同比增长10.7%。

2017年1-7月份广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21.4%
2017年1-7月份,广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670.统计局
2017年上半年广西各地城镇居民收入普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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