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出租车GPS项目受贿案开审 三被告称被动收钱

14.02.2015  19:53

出租车GPS让他们的人生迷航

南宁运管处3名干部被控操纵出租车GPS项目受贿600余万一案昨开审

        广西新闻网 -当代生活报记者  王斯  通讯员  孙晓梅

李云/制图

        核心提示

        2月13日,南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简称南宁市运管处)原主任李飞文、前任主任莫兰东、前任书记潘军涉嫌受贿一案,在南宁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自2008年1月至2014年2月,李飞文、莫兰东、潘军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广西某科技公司在推广南宁市出租车GPS监控调度管理系统项目(简称GPS项目)的建设、管理上“扫平道路”,6年间受贿达662.5万元,3人予以瓜分。

        法庭上,3名昔日的工作伙伴非常“默契”,均对受贿数额提出了异议,都认为“拿的”没那么多。李飞文更是表示,收来的钱大部分用于公务接待、加班费发放等,仅有六七万自己用了。而潘军更是称,以为给的是“劳务费”,不知道是犯罪。

        操控项目

        3人瓜分600余万 “劳务费”

        昨日受审的3人中,除了李飞文被捕前仍在南宁市运管处工作外,莫兰东已升任南宁市交通局副局长,潘军则在南宁市邕江大堤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任调研员,等待退休。如今,他未能如愿。昨日,潘军穿着病号囚服受审。李飞文、莫兰东因身体原因,暂时被取保候审。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至2007年,莫兰东在担任南宁市运管处主任期间,与时任运管处党总支书记、分管出租车监管科的潘军、时任运管处出租车监管科科长的李飞文,经事先商谋,利用3人分别对南宁市道路运输行业、南宁市出租车管理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的职务之便,共同以开会、下文的形式,帮助广西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广西某公司),从实际中标单位桂林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桂林某公司)处取得南宁市出租汽车GPS监控调度管理系统项目(简称GPS项目)的建设权。在GPS项目推广中,3人还违规帮助广西某公司解决资金困难问题,并在GPS项目的建立和推广中给予广西某公司相应帮助。

        根据事前与广西某公司负责人宋某、刘某(二人另案处理)的约定,自2008年1月至2014年2月6年间,由李飞文经手,李飞文、莫兰东、潘军3人共同收受宋某、刘某二人给予的贿赂款共计662.5万元。其中,李飞文分得271万元,潘军分得177万元,莫兰东分得214.5万元。

        公诉机关还认为,2013年至2014年,李飞文在担任运管处主任期间,利用其对南宁市道路运输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受道路监管系统建设方给予的贿赂款共计现金54万元,并为对方谋取利益。

        收了巨额“劳务费”,总让莫兰东内心不安,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莫兰东分3次将贿赂款154万元退回广西某公司。2014年3月12日,李飞文到检察机关投案。同年3月24日,莫兰东到检察机关主动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李飞文、莫兰东、潘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巨额贿赂款,应当以受贿罪追究3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