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第十三届南宁国际马拉松比赛暨第三十六届南宁解放日长跑活动期间 低慢小飞行器和空飘物管理工作的通告

29.11.2018  22:41

  第十三届南宁国际马拉松比赛暨第三十六届南宁解放日长跑活动(以下简称“马拉松赛”)将于2018年12月2日在南宁市举行。为确保“马拉松赛”的低空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及《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相关规定,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自2018年12月2日0时至24时,在南宁市青秀区、良庆区、邕宁区禁止开展轻型飞机、直升机、滑翔机、无人机、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活动。因特殊原因确需飞行的,经空管部门严格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请低慢小航空器制造、销售、拥有使用者以及广大市民和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低慢小航空器信息及拥有者、使用者信息的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三、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空军、民航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南宁市公安局

2018年11月26日

编辑:唐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