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工商加强大型活动广告内容监管

07.06.2017  10:40
 

  日前,南宁市工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各项大型活动广告内容的事中事后监管,严防出现违背社会主义良好风尚、影响南宁形象的广告和虚假违法广告。

  今年,南宁市举办的大型活动较多、影响力较大。其中,第14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于今年9月12日至15日在南宁举办;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于10月在广西举办,途经南宁;中国(南宁)国际园林博览会于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举办,目前相关工作已经展开。

  为净化大型活动期间的广告发布环境,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南宁市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户外广告监管,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加强户外广告内容的监管。按照“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要求,检查涉及到各项活动的广告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健康,是否有损害国家尊严、有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行为,是否符合展示南宁、宣传南宁、建设南宁的总体要求,避免出现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以及含有民族、宗教歧视等内容的广告。

  加强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广告的监管。重点加强对各项活动以及活动合作(赞助)企业的展示类广告的监管,尤其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类广告要重点检查。同时,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全面禁止烟草广告。

  加强活动宣传资料(广告)的监管。对各项活动的宣传册、易拉宝、文化衫、旅游帽等潜在的广告载体,协调、提醒有关部门或单位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避免出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按照《商标法》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也不允许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加强部门协调协作,保障各类活动顺利进行。协调指导当地各媒体,按照《广告法》有关规定,加强对涉及活动广告内容的审查和发布;依法查处有关活动的违法广告,服务保障各类活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