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已婚男子冒充民警用微信骗财骗色 获刑两年

21.11.2014  21:36

广西新闻网 南宁11月21日讯 (记者胡雁 通讯员蔡梦婕)一有诈骗前科的已婚男子网上谎称警察骗财骗色。11月21日,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二年。

2014年1月,被告人郑某在互联网上使用假名“郑天浩”,并隐瞒自己已婚身份,通过微信认识被害人吴英(化名)。吴英从小就崇拜军人和警察,看着郑靖放在微信中身着军装和身着警服的照片对郑某好感度暴增,而后常常电话联系,在郑某有一次一个电话就帮吴英查到了一些信息后,吴英深信了郑某就是警察。为了感谢郑某的帮助,吴英邀请郑某一起共进晚餐并确立了情侣关系。郑某在与吴英恋爱交往过程中,谎称自己是南宁市某公安的便衣民警,自己撞到头、割伤手都说是出任务时受的伤,这让吴英更加崇拜自己的男友。而后郑某以各种借口多次骗取吴英的“借款”合计人民币5056元,并以检修电脑的名义将吴英一台联想牌笔记本电脑予以抵押,所得的钱款供个人挥霍。

农历大年三十的前一天,原本答应要送吴英回老家过年的郑某关机不接电话,担心郑某出事情的吴英想起郑某曾用自己的电话打给朋友,遂打电话给郑某的朋友,结果得到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郑某根本就不是警察而是个骗子,骗了很多人的钱,“郑天浩”这个名字是假的,接电话的朋友也是受害者。

大年初二,郑某的电话终于打通了,吴英约郑某来到自己的出租屋“谈判”,要求郑某还钱以及电脑,此时早已挥霍一空的郑某根本无力偿还,在一番花言巧语下,暂时稳住了吴英,并住宿在吴英的出租屋。第二天郑某就开始玩失踪,这才醒悟过来的吴英赶紧报案。不久后涉案电脑被公安机关追缴回来,并发还给吴英。经南宁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笔记本电脑价值人民币264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郑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从重处罚。被告人郑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郑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郑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西乡塘区法院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