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倾力抓好机构改革单位档案工作

04.04.2018  13:42
 
      当前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各级党员干部坚决拥护改革、带头落实改革,是确保改革方案收获实实在在成效的重要保障。南宁市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南宁市委的部署,倾力抓好机构改革单位档案工作,为机构改革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召开会议部署。 在3月27日召开的2018年全市档案工作暨档案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对机构改革单位档案工作进行部署。
      市档案局局馆长廖茂隆在工作报告中,对做好改革单位档案监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严格按照《南宁市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监督指导南宁市地震局、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等36个市本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单位档案的移交工作。各县(区)要监督指导涉及改革单位的档案移交工作,确保改革试点单位档案的齐全、完整与安全。
      印发文件落实。 在南宁市档案局近日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机关档案工作的通知》(南档〔2018〕10号)中,对做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中档案工作的交接与管理工作作出明确要求。要求凡涉及改革试点的行政事业单位和部门要以“为党管档、为国守史”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严格按照《南宁市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做好档案的整理和交接等工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带走、留存、转移和销毁档案。
      深入现场监督指导。 市档案局派出专人深入市直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监督指导做好机构改革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扫描、安全保管、提供利用等档案工作,确保机构改革档案的齐全、完整、安全,防止丢失、涉密等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对新成立的单位部门,要求根据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要求,以新的主要工作职能为依据,重新制定单位部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市档案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