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农贸市场将实行分级管理

13.03.2016  08:29

  为了提高农贸市场开办方的管理水平,3月10日,南宁市工商局举办《南宁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市场开办方培训班,对全市农贸市场近300名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今后,工商部门将对南宁市农贸市场实行分级管理。

 

  据了解,自从《南宁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工商部门在农贸市场开展执法行动有法可依。为了规范农贸市场的管理,促进“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以及“美丽南宁?生态乡村”活动的深入开展,工商部门特地组织农贸市场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为今后南宁市开展农贸市场分级管理打下基础。

 

  下一步,南宁市工商局将制定出台《南宁市农贸市场分级管理办法》和《南宁市农贸市场评级标准》,将全市农贸市场分为一、二、三、四共四个等级。对不同等级市场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和办法,根据分级评定的结果,可作为评优、评奖和财政资金扶持的参考标准。同时,工商部门还将积极推进诚信市场创建活动的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诚信示范市场创建公示,加大信用激励和信用约束力度,进一步增强市场参与创建、诚信经营的意识,切实规范商品交易市场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