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加强大型活动档案工作

31.05.2017  19:30
 
      近日,南宁市档案局印发《关于做好南宁市大型活动档案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大型活动承办单位,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活动档案的齐全与完整。
      《通知》明确大型活动档案收集范围:文书档案,包括具有查考和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记录、图表等;声像档案,包括具有查考和保存利用价值的照片、录音、录像、影片、幻灯片、光盘等;礼品档案,包括具有历史纪念意义和保存利用价值的工艺品、纪念牌匾、纪念杯、锦旗、雕塑、微章、古董、字画、邮品等。
      《通知》提出大型活动档案整理要求,纸质档案按照文书档案归档标准和要求进行整理、归档,并按照《南宁市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验收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扫描加工标准进行数字化处理;照片档案按照国家《照片档案管理规范》标准进行整理,并对应附有文字说明,数字照片采取光盘备份保存;音像档案按照自治区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标准格式进行数据转换,刻录成数字光盘,并附文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