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加强档案扫描安全保密工作

27.05.2017  18:20
 
      近日,南宁市在县(区)档案馆业务培训会上要求加强档案扫描安全保密工作,杜绝档案信息失(泄)密事故发生,确保档案实体安全。
      会议要求各县(区)要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数字化工作安全保密管理办法》,加强档案扫描安全保密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要认真组织档案人员学习《档案法》、《保密法》和相关保密规章制度等,定期开展对档案实体和数据库保密安全检查,不断完善档案信息及数据库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员安全保密意识、责任意识;二是明确专人管理。要建立档案数字化出入库、档案录入、档案全文扫描台账,把好档案数据录入安全保密、质量检查、验收、数据备份管理关,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范,严格履行交接手续,防止对档案造成人为损失,确保档案在整个操作流程中的绝对安全;三是建立规章制度。要制定《档案安全管理制度》、《档案容灾备份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信息及数据库安全管理制度》、《档案、资料出入库登记制度》等,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四是提高技术水平。要建立档案专用局域网,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对档案数字化数据采取移动硬盘、刻录光盘等存储设备实行多处备份,设置专门场所、安装监控设备对工作人员操作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管理,对临时进行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工作的人员签订安全保密协议书和保密承诺书,实行登记备案;五是加强对档案数字化外包项目的管理。在档案数字化外包前必须做好密级档案的审核工作,对需要继续保密的档案绝不允许外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