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加快人才特区建设企业聘高管补贴50万元

25.11.2014  19:18
【核心提示】 南宁市委人才办、市国资委、市工信委近日联合下发通知,拟在年内引进4—6名具有国内外大型知名企业任职经历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投融资人才到南宁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工作。对于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完成考核目标的上述人才,将通过企业补贴50万元。

   南宁 市委人才办、市国资委、市工信委近日联合下发通知,拟在年内引进4—6名具有国内外大型知名企业任职经历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投融资人才到 南宁 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工作。对于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完成考核目标的上述 人才 ,将通过企业补贴50万元。



  据了解,根据《南宁市加快 人才 特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南宁市将连续3年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投融资人才。这些人才须从国内外大型知名企业或国内500强企业中遴选,人选必须是所在企业本部、二级公司或三级公司副职以上职务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或者担任企业本部、二级公司本部中层副职以上职务的企业中级经营管理人员。南宁市市属国企,规模以上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铝深加工、机械装备制造、食品、清洁能源等六大重点产业企业以及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的建材、化工等传统优势产业民营企业方具有引进资格。



  对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高管人才、投融资人才,经市委人才办批准后将给予入企补贴50万元,由企业按照考核目标逐年发放到聘用人。用人企业每年对其完成岗位工作目标情况进行考核,达到目标要求的可按15万、15万、20万元逐年发放。凡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而解除合同,或聘用人主动提出解除合同的,用人企业必须停止发放入企补贴,并负责将入企补贴余额部分如数上交。



  《通知》还进一步明确,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经费、未按协议履行义务等行为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将追回违规所得、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对其今后申报的人才优惠政策待遇不再审核,同时对相关责任人按党纪政纪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