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去年处分595名违法违纪人员

09.01.2015  09:54

  昨日,南宁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查办案件情况。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893件(次),初核895件,立案587件,结案609件,处分59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6人。其中查办处级干部20人,科级干部164人,查处“一把手”案件56件,案件数量、质量和结构均比2013年有大幅度的提升。

  此外,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4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

   通报查处情况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587件

  处分595人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6人

  查办处级干部20人,科级干部164人

  查处“一把手”案件56件

   ●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46件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9人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

   打老虎拍苍蝇 查办:20名处级干部 164名科级干部

  过去的一年,南宁市纪检监察部门坚持重拳出击,重点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塌方式”系统腐败案件、“小官大贪”案件。全年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51件,涉案金额超100万元的14件。严肃查处了南宁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与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黎敏生,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李文、许成,武鸣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美新,上林县政协副主席韦桂龙,以及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莫兰东、市运管处主任李飞文和支部书记潘军等3名副处级领导干部、5名科级领导干部腐败窝案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并将他们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于领导干部失职渎职,市纪委也严肃查办,全年共立案136件。严肃查处了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宋福添、曾鑫、市大桥管理处主任彭春英、市动物园主任张才昌等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市纪检监察部门还加大对权力集中、资金资源密集领域发生的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全年共立案查处国土系统案件20件、公安系统案件46件、教育系统案件102件、卫生系统案件33件。严肃查处了武鸣县国土资源局前后两任局长在工程招投标、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款拨付过程中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巨额贿赂案件,青秀区拆迁办科员李毅民伙同他人套取国家补偿款960多万元案件,宾阳县水利系统腐败窝案等一批案件。

  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以各种手段虚报冒领危旧房改造资金、强农惠农补助(补贴)、扶贫资金、征地拆迁补偿款以及民政救济款的问题,市纪委也决不手软。严肃查处了上林县政协原副主席周德刚在担任县扶贫办主任期间通过虚报扶贫项目套取扶贫资金数十万元的案件,大丰镇里丹村支书陆有锋私分国家扶贫款上万元的案件,邕宁区扶贫办主任黄彩凤、副主任黄守真在扶贫项目中收受贿赂几十万元的案件。据统计,此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全年共立案79件,占立案总数的13.5%,涉案金额达1500多万元。

  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893件(次),初核895件,立案587件,结案609件,处分59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6人。其中查办处级干部20人,科级干部164人,查处“一把手”案件56件。

  干部有退休日,反腐没有退休时。在当天的通报中,南宁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民群、南宁市财政局农业发展改革办公室原主任莫均雄等一些领导干部在退休后仍被立案查处。

   加强作风建设 节约:公务接待费下降50%

  去年,各级领导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而被通报的报道屡见报端,市纪检监察部门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在整治“四风”问题上也卓有成效。

  ——整治公务用车违章违法专项活动,公开曝光627辆次违章行为,约谈54人,免职9人,撤职2人。

  ——整治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多占办公用房,对157家机关单位进行办公用房核查,核实超标面积2.6万㎡,已有23家单位腾退超占面积2.3571万㎡,腾退率90.44%。

  ——整治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排查出“吃空饷”人员50人,涉及金额107.8万元,目前已追缴资金68.3万元,对清理“吃空饷”不力的8名责任人进行问责。

  ——整治“会所歪风”,督促3家不符合要求的会所进行整改,全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在职干部职工签订了抵制“会所歪风”承诺书。

  ——整治县乡干部“走读”,问责存在“走读”问题的干部22名。

  ——整治奢侈浪费、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赌博、纵酒行为,问责、处理违规违纪干部41名。

  除了上述专项治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抓节点,全年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开展督查和专项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活动170多次,并通过公开举报电话,建立举报网络,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去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查处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4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问责问效”督查中,对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全市共约谈有关责任单位280个,责任人613人,问责950名领导干部,其中免职40人,停职26人。

  南宁市纪检监察部门去年也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在全区率先成立了5个巡查组,第一批对上林县、大明山管理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局、市扶贫办等5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项巡查,共发现突出问题35个。已举办14期的“向人民承诺——电视问政”直播节目则曝光了建设、交通、规划、食品药品、环保、教育等领域存在的107个问题,市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跟踪督办问责问效,问责71人,推动一批事关民生的突出问题得到了及时解决。

  据了解,去年,市本级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50.01%;公务出国(境)学习考察经费同比下降0.61%;培训费同比下降33.95%;公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同比下降9.7%。全市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8个,449个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流程。全市公款吃请明显减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明显收敛、公车使用明显规范、干部作风明显好转、机关效能明显提高。

   防止“灯下黑” 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有力地推动了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市纪委不断调整内设机构,充实配强一线办案力量,去年,市纪检监察室由2个增至5个,一线办案人员占行政编制总数的42%,还建立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才库”,通过“周学月训”的方式加强对办案骨干的培训。市纪委也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等机关协作配合,使查办案件工作由“单兵作战”向“协同会战”转变。

  面对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也尤为重要,除了进一步完善办案基础设施,建立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和处理关,使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外,市纪委还成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防止“灯下黑”。(记者 张艳华 )

编辑:覃凤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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