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发布环境保护规划 要持续保持天蓝水碧土净

11.02.2017  14:03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 冯晓华) 记者昨日了解到,《南宁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发布。总体目标为:到2020年,南宁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我市将以提高环境质量为主线,紧紧围绕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改善项目。此外,还将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强化噪声、固废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整治,保障辐射环境安全,加快补齐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突出短板。

  持续打造天空“

  ——到2020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85%以上

  经过多年的努力,“南宁蓝”已经成为常态,如何保持下去,是“十三五”期间的重要目标。《规划》明确,“十三五”我市空气质量的控制性目标为,到2020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85%以上,PM10平均浓度小于58微克/立方米 ,PM2.5平均浓度小于41微克/立方米。因此,我市将多管齐下,重点对工业企业、机动车、面源污染开展综合治理。

  “十三五”期间,我市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特别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城市建成区内95%以上的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将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在电力、玻璃、陶瓷等行业全面推进二氧化硫减排工作,2020年底前二氧化硫含量大于3.5%的烟气应采取烟气制酸等方式回收烟气中的硫,低浓度烟气和制酸尾气排放超标的必须进行脱硫处理。

  城市扬尘污染的综合整治也不放松,将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进行地面硬化。2020年底前电厂、港口的大型煤堆、料堆应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城市扬尘视频监控平台联网。

  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方面,将制订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推广使用方案,到2020年清洁能源公交车所占公交车总量比例达到65%以上;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实现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黄标车的任务。

  强力推进水体“

  ——2017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内河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水的重要性毋庸置疑。我市“十三五”期间水的改善和提升有两个重点,一是以消除劣五类水体为目标,配合海绵城市建设,对我市18条内河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黑臭水体治理);二是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及环境保护。

  《规划》指出,我市将全力推进邕江5个集中式饮用水取水口上移工作,并重新划定南宁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评估。

  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内河黑臭水体,是我市关于内河整治的目标。因此,我市将建立“河(湖)长制”,明确每一水体的水质管理责任人;积极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开展内河整治工作,以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活水循环、清水补给、水质处理、生态修复为总体技术路径,实施截污管网建设、污水收集系统建设、污水直排口整治、河道清淤疏浚、河道水面及两岸垃圾清理等工程, 并对工业污水排放口和水域两岸排污进行管控,对两岸禽畜养殖进行管理,实行生态补水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

  此外,2017年底前江南污水处理厂、埌东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工作;各县(区)、开发区完成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等。

  切实维护土壤“

  ——2020年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十三五”期间,我市将土壤的保护列为重点任务。主要按照“防、控、治”三位一体并重推进的思路和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源头监督管理,优先保护未受污染的农田,积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

  一方面,我市将优先保护未受污染的农田,实施农用地分级管理,主要做法以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基地为重点,开展农用土壤环境监测、安全评估,划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等级,2018 年年底前完成南宁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划分并建档,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另一方面,通过强化监管,切断土壤污染来源。特别是对有色金属、皮革制品、化工、医药、电镀等重点行业企业加强排查,并对其周边用地开展土壤监测;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土壤环境监管,对于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按要求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等。

  对于已经受到污染的土壤,我市将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将优先在污染农田、饮用水源地周边、重金属采选企业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以及发生过重大污染事件的典型污染区域开展土壤污染调查、风险评估及污染治理修复。

  此外,我市还将在土壤污染普查的基础上,优化土壤环境监测点位,确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建立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制度,基本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

【 编辑:李香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