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发布第1号河长令

03.05.2018  23:10
  针对2018年4月武鸣河叮当国控水质监测断面出现水体富营养化,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化学需氧量等指标超标,水质低于二类标准的情况,为确保武鸣河饮用水源的安全,4月28日,南宁市发布第1号河长令,要求隆安县、武鸣区总河长、河长立即组织开展武鸣河流域范围整治工作,并督促隆安县、武鸣区各级河长切实履行好河长职责,落实辖区内的江河湖库保洁、管护、巡查等工作,建立健全“治、管、护”相结合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

  第1号河长令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由市环保局督导,隆安县、武鸣区人民政府负责,县(区)环保局、县(区)河长制办公室牵头,水利、农业等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协同推进武鸣河流域范围整治工作;要求在5月底前要清除武鸣河上网箱养鱼、畜禽养殖及漂浮物,排查清理排污口,逐步完成沿线武鸣河道保护范围内违章建筑拆除,坚决查处侵占河道等违法违规行为。

  南宁市发布第1号河长令后,隆安县、武鸣区党委、政府立即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对武鸣河进行全面整治。截至5月2日,隆安县、武鸣区各级河长已巡河18人次,出动行政执法人员、专管员、保洁员共326人次,清除网箱养殖13家,清理河道垃圾2吨,清查排污口5个。清理武鸣河上游污染源后,叮当断面以及所在的武鸣河段下游区域水质已经得到有效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