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国土部门多举措降低工业用地成本

02.08.2016  20:42
  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的压力,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南宁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关于工业强市的决策部署,加快发展现代工业,做强做优工业产业,南宁市国土部门行动迅速,积极研究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措施,助推南宁市工业经济发展。

  一是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实行先租后让。由工信部门根据工业项目产业类型、投资强度及可持续发展情况核定具体的使用年限,对出让年限低于50 年的,土地出让价格可以按照实际出让年限系数修正;实行先租后让的,先通过“招拍挂”方式公开租赁,租赁期为5-15 年,租金可按年缴纳,年租金可按工业用地最高出让年限50年最低价标准的2%计收。租赁期届满或企业在租赁期内申请办理出让的,须通过工信部门以及所在县(区)、开发区的考核验收达标后,再按协议出让方式办理出让手续。

  二是放宽土地出让金交款期限,适当下调用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比例。土地竞得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 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余款可在一年内缴清。各县(区)、开发区可根据当地产业实际情况,适当下调用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