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南宁市宏观经济信息与数据采集及分析课题研究单位的公告

15.12.2015  08:22
 

      为加快南宁市数据库建设,整合36个大中城市和区内14地市数据资源,南宁市经济信息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南宁市宏观经济信息与数据采集及分析课题研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组织单位(委托方)

  南宁市经济信息中心

  二、课题研究内容

      (一)要求收集和入库全国36个大中城市、全区14个地市、南宁市及各城区和县的2000年至2015年年度统计年鉴中综合,国民经济核算,人口、劳动力和职工工资,农业,工业,运输、邮电,固定资产投资,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商业、旅游、物价,财政、金融、保险共十类指标数,以上指标要求入库正确率达到99.9%。  

      (二)要求收集和入库全国36个大中城市、全区14个地市、南宁市及各城区和县2000年至2015年季度生产总值、财政收支、农业生产情况、工业生产情况、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国内贸易、外贸、金融、保险、从业人员数和劳动报酬、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城乡居民收入情况、市场物价共十四类指标数,以上指标要求入库正确率达到99.9%。

      (三)要求收集和入库全国36个大中城市、全区14个地市、南宁市及各城区和县月度财政收支、农业生产情况、工业生产情况、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外贸、金融、保险、从业人员数和劳动报酬、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市场物价共十一类指标数,以上指标要求入库正确率达到99.9%。

      (四)撰写南宁市与全国36个大中城市、西部省会城市、全区14个地市季度经济指标对比情况及分析报告。分析报告要求对形势进行正确的研判,主题突出,结构明晰,有实有据,针对问题提出可行的对策建议。

      (五)南宁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体系监测指标进行测算,按照广西统计局桂统字【2014】38号文,测算南宁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对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薄弱环节,撰写监测报告,为政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参与选聘单位的条件和要求

    (一)公开选聘研究单位的范围,主要包括区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设计咨询单位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申请单位及主要成员须具有从事经济分析和数据收集的研基础、经验和成果。

  (三)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素养和研究能力、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必须是本课题研究工作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课题组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五)课题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完整的研究成果,课题成果所有权属于南宁市经济信息中心,未经同意不得对外发表或出版。

  四、申报内容及时间

  (一)申请单位可登录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首页(http://fgw.nanning.gov.cn/),从《关于公开选聘南宁市宏观经济信息与数据采集及分析课题研究单位的公告》中下载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

  (二)申请单位如实填写课题研究申请书,于2015年 12月20日前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将申报材料(一式6份)送达南宁市经济信息中心,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南宁市经济信息中心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课题编制研究单位,评审结果在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五、课题要求

      (一)课题编制单位应于2016年3月31日前按照委托方制定的技术标准完成数据收集和入库工作,并提交南宁市经济信息中心组织评审。

      (二)中标单位需指派6名工作人员组成课题工作组到南宁市经济信息中心驻点工作。课题小组工作组长需具备经济类高级职称,驻点工作小组工作期至完成数据采集、录入、比对、入库工作,并通过委托方组织的验收。

  (三)课题编制单位根据专家评议审查意见,对初步成果进行修改完善,于2016年4月30日前向南宁市经济信息中心提交最终成果。

  (四)课题编制期间,南宁市经济信息中心将根据需要,不定期听取编制研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六、研究经费

  南宁市经济信息中心根据课题编制研究进度,按协议分期支付相应的经费给课题编制研究单位。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一里1号南宁市经济信息中心  邮政编码:530021

      联系人:蒋夏涌

  电话/传真:0771-280431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南宁市宏观经济信息与数据采集及分析课题研究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