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十三五”期间南宁市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脱贫攻坚基石
2020年实现通屯路100%硬化
——“十三五”期间南宁市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脱贫攻坚基石
马山县古寨瑶族乡古朗屯村道硬化后,村民出行难问题得到明显缓解。陆丽红 摄
▲泥路变成了水泥路,隆安县城厢镇良兴村开始从贫困迈向美好明天。胡光磊 摄
2020年,南宁全市(扶贫)20户以上自然村(屯)通屯道路硬化率达100%;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0%以上;贫困村生产生活通电率达100%……近日,记者从市扶贫办获悉,为解决该市贫困村基础设施落后的问题,未来5年,该市将以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重点,坚持整体推进与精准到村相结合,加快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
5年硬化2400公里通屯道路
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去年以来,南宁市持续加大实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年共投入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财政扶贫资金1.349亿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资金4783.28万元,市本级资金6822.8万元,县区配套912.6万元,对口帮扶资金875万元,其他资金97万元)用于修建屯级道路394条共435.75公里(其中砂石路6.93公里,硬化路428.82公里),独立桥梁3座,小型人饮工程项目3处,灌溉工程1处。截至去年底,贫困村通屯道路硬化项目已竣工335条共361.48公里。
坚持基础先行,才能为南宁市贫困村全面脱贫奠定坚实的基石。为进一步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未来5年,该市将加大对帮扶村公共基础建设的投入力度,全力改善帮扶村村容村貌。其中,2016—2020年5年内,该市计划建设20户以上自然村(屯)通屯硬化路约2400公里(其中786公里为新建路基),实现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屯)通屯道路硬化率100%,其中2016年建设800公里。同时,推进一批农村公路窄路面拓宽改造和县乡联网公路建设,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基本完成贫困地区乡道及以上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改造县乡道大、中桥危桥,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安全服务水平。
据了解,通屯道路建设预计投入建设资金8.379亿元,共分5年实施,2016年约投入2.4亿元, 2017—2020年约投入5.979亿元。
2020年自来水普及率达80%
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是实施脱贫攻坚战略的基础工程,也是推进精准帮扶工作的重要抓手。去年,南宁市共投入资金19841.4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2359万元,自治区资金3016万元,市县及群众自筹资金4466.47万元),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557处,解决33.05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农村居民25.77万人,农村学校师生7.28万人。
未来5年,南宁市将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提高贫困地区自来水普及率,全面解决421个贫困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使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在2017年达75%以上,2020年达80%以上,进一步改善群众的生存条件。与此同时,完善中小水利管理机制,支持贫困地区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五小水利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优先在贫困地区安排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满足产业发展的生产之要,实现可持续发展。
此外,南宁市还将支持贫困地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并重点支持贫困县(区)防洪抗旱减灾工程建设;实施重点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和水生态修复,改善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
在农村用电方面,2020年前,南宁市预计投入建设资金3300万元,解决贫困自然村(屯)的用电问题,生产生活通电率达100%。
2018年前建成75个自治区级示范村屯
脱贫攻坚不仅要在增加农民收入上做文章,也要在改善人居环境上下功夫。为改善贫困村村民的生活环境,未来两年内,南宁市计划投入绿化资金1650万元,争取在2018年前将符合自治区级示范村屯建设条件的75个贫困村建成自治区级示范村屯,建成率达100%。在污水处理方面,2016年底前,该市将基本完成贫困村污水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确定项目建设计划,精准扶贫村屯污水处理将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技术模式,并于2017—2018年分批推进项目建设,2019—2020年完成符合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要求的贫困村屯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
据了解,为保障基础设施项目稳步实施,南宁市将按照扶贫开发工作全面落实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要求,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集中精力抓监管和工作指导,并要求各项目县(区)成立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领导重视、组织落实、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此外,各项目县(区)要按照扶贫项目廉政建设规定,实行“阳光工程”“七公开制度”等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行业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及造价控制。同时,各县(区)应建立健全村级重大事项全程监管制度,对交由村委实施的扶贫项目,各县(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充分发挥村民监督的作用,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同时必须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