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将重拳整治“不合理低价游”

22.11.2016  19:38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莫岚远)11月21日下午,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召开工作布置会,部署我市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半年。

  “不合理低价游”通常以较低的价格吸引游客,而在旅游过程中会加上其他名目强制游客消费。这类行为背离价值规律,低于经营成本,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不仅严重侵害旅游者权益,还以不正当竞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旅游、公安、工商、交通等多部门将联动严打低价产品,遏制“不合理低价游”势头,重点整治《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中认定的五种“不合理低价”违法经营行为,即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的;组团社将业务委托给地接社履行,不向地接社支付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地接社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的;旅行社安排导游领队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要求导游领队垫付或者向导游领队收取费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其他“不合理低价”行为。

  此次行动还将整治综合旅游网站、旅行社网站、旅游在线预定服务网站、旅游景点网站、网站旅游频道、旅游网站APP等线上发布“不合理低价游”信息的行为;旅游企业发布“不合理低价游”信息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行为;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不签订或不规范签订旅游合同、签订虚假合同;旅行社不按旅游合同履行义务、擅自变更或默许导游擅自变更合同行程、强迫或诱导增加另行付费项目或购物活动等行为;旅行社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的行为;旅游购物场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对旅行社或导游进行商业贿赂、垄断经营等不正当竞争等行为;旅游购物场所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欺诈宰客、低价倾销,以及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

  旅游主管部门表示,“不合理低价游”整治需“组团社和地接社同步治理、目的地和客源地同步排查、线上线下旅游企业同步清理、集中整治与常态机制同步推进”。全市各旅行社要立即开展“不合理低价游”自查自纠工作,做好旅游产品线路报价的管理,凡涉嫌“不合理低价游”的旅游产品,必须立即、全面下架;旅行社和导游人员必须杜绝擅自变更合同行程,强迫、诱导增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或购物活动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行为。

  广大旅游者遇到“不合理低价游”的行为,可拨打旅游服务热线“12301”进行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和检查中发现的涉嫌“不合理低价游”线索及经营行为,市旅发委将及时立案,依法查处。同时,曝光“不合理低价游”违法案件,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对组织“不合理低价游”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典型案例和经营单位,将其纳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编辑: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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