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工商局启动“企业信息公示活动周”活动

05.05.2015  22:37

在青秀区万达广场的活动现场,不少企业代表前来咨询年报相关情况。 广西新闻网 记者宋瑶 摄

广西新闻网 南宁5月5日讯(记者宋瑶)5月4日,南宁市工商局在南宁市青秀万达广场,万象城等商业汇集场所举行“企业信息公示活动周”活动,现场解读改革新政策,开展公示指导,并提供现场年报服务。

去年10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开始实行。据介绍,《条例》提出变传统行政监管手段为运用信用监管手段,全面实施年检改年报制度。这对商事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它改变了行政机关过去在市场监管中大包大揽的格局,政府不再干预由企业自主、市场选择的事情,而是将企业的各类信息提供给市场,由市场做出选择,从而决定资源或增或减的配置于不同的企业,这样的方式能够在保证监管效果的基础上,调动市场各方面的活力和积极性,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企业、工商个体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如没有按时如实公示,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经营积累的企业信用将受限,企业在今后的政府招投标,土地出让,以及银行贷款申请将会受到限制甚至禁止。

为确保全市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顺利开展,南宁市工商局从5月4日起在青秀区万达广场、万象城、金源CBD等6个商业汇集场所开展为期两天的“企业信息公示活动周”活动,利用集中宣传方式,进一步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年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营造守法、诚信的良好氛围。

南宁市工商局特别提醒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013、2014年年报信息需在2015年6月30日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xqyxygs.gov.cn )或广西工商红盾网向社会公示。为避免公示后期系统出现信息堵塞,应尽早进行年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