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工商局拟建立广告诚信“红黑榜”

16.12.2014  13:16
  12月12日下午,南宁市工商局召开以“共铸诚信、抵制虚假”为主题的广告行业座谈会,近30家广告经营单位参加此次座谈。会上披露,截至目前该局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317起。明年起,南宁拟建立广告诚信“红黑榜”,工商部门将南宁市户外广告诚信企业列入“红名单”,将发布违法广告失信单位列入“黑名单”,每季度集中公布一次。一经公布,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将面临“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被动局面。
  会上,南宁市工商局通报了今年以来开展“打虚假、树诚信”为主题的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了317起涉及房地产、保健食品、医疗等行业的在户外、印刷品以及媒体上发布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危害较大的违法广告案件,有效震慑了违法广告行为。下一步,工商部门将组织开展“红盾亮剑反欺诈”的虚假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房地产、教育、食品、药品、保健品、医疗和美容服务类广告为对象,检查媒体、互联网、户外、印刷品、宣传单等各类广告媒介,违法广告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此外,座谈会还通报了南宁市户外广告行业重点领域诚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的公布工作方案。从明年起,将根据《南宁市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办法(试行)》的要求,在南宁市的政府网站单位网络平台和新闻媒体,每季度公布一次户外广告诚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其中,符合遵规守法,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无违反相关广告法律法规行为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被列入“红名单”。对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擅自变更画面内容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反《广告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等广告相关法律法规发布户外广告行为的,其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均会被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