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印发《南宁市市民卡管理办法》,规范市民卡的管理使用

14.05.2015  17:05
 

  为规范对南宁市民卡应用的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管理社会事务的效能,4月27日,我市正式印发《南宁市市民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南宁市民卡工程的政策规范体系建设。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与我市信息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推进,实现资源整合和政府公共领域应用服务的一卡多用、一卡通用已经成为南宁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与现实要求。南宁市于2013年启动了南宁市市民卡工程,目前已实现发卡约80万张,具有公交、出租、自行车租赁、社区医疗、金融、小额支付等功能。南宁市民卡作为信息化发展与市民生活联结的纽带和桥梁,也是我市创建信息惠民试点城市的一项重要工作,将为南宁市民带来更加现代快捷、精致的生活享受。

  市民卡的推广应用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涉及到个人信息保护、市民个人信息的采集、市民卡的申领、应用以及推广等问题,需要通过建章立制来规范市民卡的建设管理和应用。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办法》报经市政府审定印发。《办法》对市民卡的功能定位、市民卡的应用整合、市民卡的发行对象和应用范围、市民卡服务机构的确定与责任、沉淀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市民基础信息的安全保障和措施等方面进行规范。通过实施《办法》,将有效提升市民卡的发行和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相关应用部门的服务意识,有效整合政府各部门的服务资源,保障市民卡的有序发行和有效使用。

  下一步,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进一步督促南宁市民卡服务机构根据《办法》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和市民卡使用服务规范,有效促进南宁市民卡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