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户籍制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25.12.2015  17:55

      12月23日,南宁市公安局召开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闻通报会,会上获悉,南宁市户籍制度改革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对迁入南宁市的广西区内户籍人员实行“一站式”户口网上迁移,有效解决户口迁移“两地跑”的问题。

  日前,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15〕31号),要求户籍制度改革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为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通过实施城区、市辖县城镇的差别化落户政策,进一步放宽城区落户的户籍准入条件,全面放开市辖县城镇落户限制,促进有能力在城市、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向城镇转移,有序实现市民化。

  南宁市公安局作为负责户籍制度改革基础工作的主要机关,将结合实施“民意警务战略”,以民意民生为导向,本着以人为本、便民利民、高效服务的原则,在全市(含市辖县)范围内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措施。

  进一步简化办理户口的所需材料。取消物业小区入住证明、被投靠人身边子女情况证明、职业资格认定证明、居住年限证明、房屋共有人放弃声明、共同投资人同意使用纳税指标证明等6项证明材料,改由申请人书面承诺,民警进行核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让群众办事更方便。

  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缩短户口事项的审批办结时限。夫妻投靠入户、父母与子女互相投靠入户以及有房屋所有权证的购房入户等户口事项,由拟入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批完结,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户口事项办结时限最长的也仅为10个工作日。户口事项的审批实现了提速。

  统一申请表格,明确程序规定。将申请人、随迁人、被投靠人、房屋共有人、共同投资人的个人信息及个人承诺全部整合到户口迁移申请表中,表格的形式一目了然,简洁易懂,居民只需如实逐一填写即可。各类申请表格可以在派出所户籍室领取,下一步还可以通过南宁市公安局警务网上服务平台下载。

  简化户口迁移办理程序。广西区内户籍人员迁入我市的,实行“一站式”户口网上迁移。在办理户口迁移时,申请人只需要凭有关手续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再需要回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解决了户口迁移在迁出地和迁入地“两地跑”的问题。

  南宁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还将以实施户籍制度改革为契机,扎实推进户籍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推动户籍服务向互联网延伸,逐步构建户籍服务实体大厅、网上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户籍服务平台,进一步便利群众办理户籍业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政策支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