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政府常务会议举行专题学法活动

27.10.2015  10:50

  努力构筑首府南宁食品安全坚强屏障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李静)10月2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举行专题学法活动,学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公职律师姜华应邀作了“新《食品安全法》解读”的讲座。市长周红波主持学法活动。

  为了更好地适应我国食品行业快速发展对食品安全监管保障的需要,以有效应对食品安全问题多发易发的严峻形势,新《食品安全法》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颁布实施以来时隔6年后进行的一次重大修订。讲座上,姜华从新法修订的总体情况介绍、政府及部门的职责及法律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与规范、特殊类食品的监管等8个方面,对新《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历程和背景、主要内容等方面作了深入浅出、生动翔实的讲解,对我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新《食品安全法》、推动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周红波在讲座结束后讲话。他说,食品安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新《食品安全法》对全面加强我市新常态下的食品安全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民生大事和发展工程来抓,全力加强监管,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努力构筑首府南宁食品安全的坚强屏障。

  就如何进一步学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扎实做好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周红波强调,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严格依法履职,全力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方面,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把好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另一方面,食品安全的源头在农业,要着力加强源头治理,严格规范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要加强工作保障,着力建立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重点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和监管队伍建设,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科普常识教育,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要统筹推进,全力做好“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

  据初步统计,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79008家,其中:食品生产单位4488家(其中小作坊3318家),食品流通单位47292家,餐饮服务单位27228家。目前,全市已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监督网络。食品安全的源头在农业。目前,全市15个县(区)、开发区、110个涉农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

  市领导吕洁、眭国华、唐斌、刘为民、伍娟参加会议。

编辑:蒋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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