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暑期培训班消费陷阱多 四类情况要特别注意

20.07.2016  20:18

  每年暑期都是培训班消费的旺季,根据以往投诉情况,不少家长在报完培训班后,就开始了消费维权。7月19日,南宁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要注意4类情况。

  查看办学资质  选择正规机构

  目前南宁教育培训市场存在一定数量的无证办学机构,还有一些机构持教育信息咨询公司营业执照进行办学,这些机构有不少位于小区居民楼内,租用民居进行办学,没有办学许可证,只能向学员提供非正规票据,无法开具正规“培训费”发票。

  消费提醒:消费者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一定要先检验其是否具有教育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原件),办学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请选择合法办学、年检合格、口碑较好、长期从事培训工作的培训机构。此外,要查验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中登记办学地址和实际办学场所是否一致,办学地址不一致的,不仅消费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还会存在安全隐患。

  签订书面合同  不信虚假宣传

  “一线教师”“一对一个性化辅导”“名师助阵”……教育培训的广告铺天盖地,一些培训机构为了招揽生源,肆意夸大培训效果,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教育部门明确发文规定,不允许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培训机构的有偿补课行为。

  消费提醒: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要求培训机构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一旦发生消费争议,能持书面合同维权。

  索取发票收据  留下维权证据

  退费难是教育培训类消费者投诉反映突出的问题。学员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培训,要求退还培训费用,但不少消费者交费时没有索取正规发票或消费凭据,导致退款难度增加,往往需要花费很多精力、很长时间才能完成退款手续。

  消费提醒:根据有关规定,培训机构必须向社会公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家长在交费前一定要了解相关收费政策,并费后应妥善保存培训机构开具的“培训费”正规发票和签订的书面协议。如遇特殊情况需办理退费手续时,可持交费发票或收据,到培训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避免轻信广告  最好事先试听

  不少培训机构往往通过“读几百课时送几百课时”“一次交学费满几万元赠几百课时”等促销手段,诱导消费者提前消费、超量消费、盲目消费。很多消费者因此难抵诱惑,一次性交费数千元甚至数万元。等消费者感到不适应授课方式或培训效果不理想而提出终止合同时,差额退款会导致损失数千元甚至上万元。

  消费提醒:消费者对不熟悉的培训机构应持谨慎态度,先采取短期试课,等认同授课方式和培训效果后,再签订后续合同,有利于降低消费风险。在消费维权时,可以通过如下途径解决:消费者可直接同培训机构协商沟通,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可向培训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投诉;可向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或消委会进行投诉;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还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记者 高宇峰 通讯员 熊至娟)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