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新《环保法》以来 南宁市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30件

28.06.2016  23:27

  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南宁市全市查处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730件,处罚金额总计5200多万元。其中,运用新 《环保法》4个配套办法查处相关案件22起(移送行政拘留13起,查封扣押5起,按日计罚1起,限产停产1起,移送犯罪案件2起),查处案件数量和处罚金额居全区之首。

  落实好新《环保法》,重在监管执法。对此,南宁市积极开展新《环保法》实施年活动,出重拳、用实招,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惩处一批、曝光一批环境违法问题,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打击和震慑的高压态势。

  去年以来,南宁市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0000多人次,检查各类企业3500多家,查处问题企业600多家。新《环保法》实施首月,就对一家违法偷排企业处罚430多万元,开出新法实施后的广西首笔高额罚单;去年6月立案实施广西首笔按日处罚,对一家未按要求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违法排污企业处以原罚款数额25倍的罚款;南宁市还对一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非法冶炼铅锭企业依法实施查封扣押和处罚3600多万元,处罚金额创广西环保史上新高。

  同时,环保部门运用新法引导绿色经济发展。特别是用环境治理倒逼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在加快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关停重污染行业企业的同时,大力引导和培育新兴产业的发展。2015年年底,南宁市第一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投产,成为南宁市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南宁市有两个开发区大力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其中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获批成为国家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

  此外,南宁市着力开展各类环境污染专项执法。2015年以来,全市分别开展了涉及污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共20多个环境专项执法行动。2016年,为严控城市扬尘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南宁市组织开展了扬尘污染治理“3个100天”专项整治工作和为期两个月的噪声污染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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