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争”活动工作成效显著

29.05.2015  16:13

  近期,南宁市印发了《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命名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争”活动模范集体、家庭和个人的决定》,对我市近年来涌现出的一大批重视支持民族团结工作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文明守法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家庭和互助友爱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给予命名表彰。

  我市自2012年就制定了《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争”活动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比稳定发展,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区)、模范乡(镇、街道);比重视支持,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企业);比团结和谐,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社区);比文明守法,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家庭;比互助友爱,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为内容的民族团结进步“五比五争”活动。

  至2015年5月,市本级共评比命名861个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争”活动模范县(区)、模范乡(镇、街道)、模范单位(企业)、模范家庭和模范个人;县(区)一级共评比命名2319个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争"活动模范乡(镇、街道)、模范单位(企业)、模范家庭和模范个人;乡镇(街道)一级共评比命名6867个村(社区)为“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争”活动模范单位(企业)、模范家庭和模范个人。市、县、乡镇三级共评比命名民族团结进步“五比五争”模范达10047个,做到多层次和广覆盖。

  活动深入持续的开展极大的调动了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和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了典型引路的作用,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弘扬民族团结主旋律,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在全市形成了争当先进、争做典型的良好氛围,为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