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法制办到南宁市法制办考察交流政府立法工作

01.06.2016  09:36

5月26日,梧州市法制办副主任莫鹏率队到南宁市法制办考察政府立法工作,南宁市法制办副主任侯康顺出席了调研座谈会,法规科等相关业务科室参加了座谈。

2015年新修订出台的《立法法》赋予了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履行好政府立法工作职责,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作用,梧州市法制办组队到南宁市法制办考察交流政府立法工作经验。

座谈当天,南宁市法制办副主任侯康顺详细介绍了南宁市政府立法工作的发展历程,并针对立法调研、立法征求意见、部门起草、委托立法、法制办审查、立法论证、召开立法定稿会、报请审定立法草案、在媒体公布立法文本、立法后评估、立法经费的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的操作事项向客人作了详实介绍,为梧州市法制办今后做好政府立法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梧州市法制办也向南宁市介绍了近年来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尤其是做好政府法律事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方面工作的做法和经验,为南宁市今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借鉴经验。 

两地法制办经过深入交流,增进了了解,表示今后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共同推进政府立法工作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