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环保系统举行学习新环保法业务技能大竞赛

30.12.2014  09:26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切实掌握好、运用好这一法律武器,在全市环保系统掀起学法用法新高潮,12月26日,南宁市环境保护局举办南宁市环保系统学习新环保法业务技能竞赛。来自市本级环保部门,六县、六城区环保部门共七支代表队参加了比赛。市环保局曾鸣副局长,杨琦副局长出席了比赛。比赛还邀请了南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众代表对竞赛进行观摩和点评。

南宁市环保系统举行学习新环保法业务技能大竞赛

  各代表队结合自身多年的工作经验,熟练地运用业务知识进行了一场精彩激烈的环保业务知识竞赛。比赛设有个人必答题、集体必答、抢答以及案例分析等四个环节,综合考验了各参赛选手对新环保法的学习与理解程度以及各项环保业务技能。经过四轮紧张而激烈的比赛,最终市环境监察支队脱颖而出,夺得第一名,市环保局机关、分局、联合支部代表队,市环保监测站代表队分获二三名。

  新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进一步凸显了其作为环境保护领域基本法的地位,强化了底线思维,突出了民生思想,强调了责任意识,对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和责任追究作出了具体规定,也赋予了环境监管部门一定的强制权。今年以来,南宁市环保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新环保法并进行分析和总结,组织全市环境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70条《环境保护法》逐条进行学习,提前掌握新形势、新变化,以增强依法履职能力;从自身做起,树立宣传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同时向社会上广泛宣传新《环保法》,让环境保护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大力向企业宣传新《环保法》,明确企业的污染防治责任,提高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

  新环保法的贯彻实施,将对南宁市的环境保护工作有巨大的促进作用。首先是给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违法企业设施、设备的强制权力,让环保执法腰杆更硬;其次是“区域限批”入法将强力推动污染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控工作,倒逼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第三是环境违法行为责任人移交公安部门拘留、环境违法行为按日处罚,将加大违法成本,有利于减少环境违法行为,提高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威,促进环境保护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南宁市环保系统将新《环保法》的学习与当前环保工作实际密切结合,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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