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南宁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编制单位的公告

18.07.2017  12:06
 

  为了推进南宁市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分析掌握南宁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情况,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决策提供建议,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南宁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编制单位。

  一、选聘组织单位(委托方)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研究内容

  (一)南宁市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情况。

  (二)南宁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三)生产性服务业较发达的城市发展情况经验借鉴。

  (四)研究提出南宁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建议。

  三、参与选聘单位的条件和要求

  (一) 本次公开选聘研究单位,面向广西区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申请单位须具有相关课题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或研究成果,近三年内完成省级和市级(地级市)相关研究成果的数量不得少于三个。

  (三)申报负责人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素养和研究能力、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必须是本课题研究工作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负责人及50%以上课题组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或公积金证明。

  (四)研究小组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五)研究小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完整的成果,成果所有权属于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经同意不得对外发表或出版。

  四、申报内容及时间

  (一)申请单位可登录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首页(http://fgw.nanning.gov.cn/),从“通知公告”栏关于“公开选聘《南宁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编制单位的公告”中下载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

  (二)申请单位如实填写课题申请书,于2017年7月25日(星期二)前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将申报材料(一式7份)送达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业和服务业科,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申请单位对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为虚假信息直接取消评标资格。

  (三)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课题编制研究单位,评审结果在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发布。

  五、进度要求

  (一)中选编制单位计划在2017年8月10日前与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课题编制协议书。

  (二)课题研究单位应于2017年10月30日前完成送审稿并提交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组织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对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经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最终成果(分开题评审和结题评审)。

  (三)研究期间,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根据需要,不定期听取编制研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六、研究经费

  本项目经费预算18万元。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课题编制研究进度,按协议分期支付相应的经费给课题研究单位。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一里1号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业和服务业科。

  邮政编码:530021 联系人:朱培麟

  电 话:0771-5583513、5534950(传真)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请点击下载: 课题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