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着力推动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进程

13.06.2017  12:43
  近年来,南宁市在电动自行车管理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作为经验在全国推广。但是,在具体管理上仍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为推动电动自行车立法进程,促进形成电动自行车管理长效化、制度化,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各相关部门在座谈会上把脉电动自行车规范化停放充电、擅自改装等热点问题,为条例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

   关注1

  非机动车停车位或纳入停车场规划

  现状

  目前,南宁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超180万辆。每天仍然以1200辆注册登记量增加中。截至今年5月31日,南宁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大约可停放非机动为60.4万辆。

  建议

  近几年来,电动自行车因其便利、环保而广受南宁市民的青睐。有市民反映称,现在城市内的停车位规划发展跟不上电动自行车拥有量的增长速度。

  目前,南宁市各大商务区、居住区地下停车场大都以机动车停放为主,较少在规划设计划设有非机动车停放区,造成部分商务区、居住区周边可能会出现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紧张,停车压力大的情况。

  为此,有部门建议应重视停车场的建设和规划,相应规范在商务区、居住区地下停车场要有一定量的非机动车泊位划设占比,减缓周边人行道非机动车泊位的压力,降低非机动车乱停放的概率。制定完善相应的法规体系,严格实施配建停车场制度,建立必要的停车空间。

   关注2

  商家擅自改装或受处罚

  现状

  南宁市辖区已获得生产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23家,2016年生产量25万辆,以两轮车为主,约40多款车型。全市共有经营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和个体户共1078家,销售主要是来源外省的生产厂家,涉及品牌186个,型号680个。

  建议

  通过走访了解到,部分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在销售过程中,根据消费者的特别要求,帮助消费者拔除电动自行车上所安装的限速销,通过加装大容量电瓶、改装大功率电机、安装加宽轮胎、改装电路等手段,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以达到提高车速、增加运载能力的目的。

  南宁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提出,对于商家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如何认定的问题比较棘手,即什么样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改装行为?改装行为分为几种,有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改装行为?加装大容量电瓶、改装大功率电机、安装加宽轮胎、改装电路的行为属不属于改装行为?

  在认定这方面没有统一标准,让工商部门在对电动自行车改装行为执法时没有法律参考依据。为此,市工商局建议南宁市在出台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时,能对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进行认定,并制定罚则授权有关部门进行处罚,使相关监管部门做到有法可依,达到规范源头管理、规范销售行为的目的,以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

   关注3

  停放充电将规范化

  现状

  2016年以来,南宁市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76起,造成8人死亡、多人受伤,烧毁电动自行车1230辆。

  建议

  如今,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见报端。2016年3月13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一栋18层居民公寓楼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烧毁电动自行车63辆,现场搜救出被困人员137人,事故造成2人死亡,47人因呼入浓烟造成身体不适就医……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解释,引发这些火灾主要原因有电动自行车的电瓶、充电器具、充电线路、充电装置等配件随便更换,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安全性能难以保障;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生在充电期间,但电动自行车夜间充电基本无人看管,发生火灾难以及时处置。

  这类事故发生后,南宁市组织开展了防控电动自行车火灾专项整治,南宁市消防支队还提请将电动自行车规范化停放充电项目列入201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目前,该项目一期计划建设3500个规范化电动自行车充电点。

  如何将这样的“好方法”变成常态的“有法可依”?有部门就提出建议,希望将电动自行车规范充电点建设管理作为立法的一个内容。例如,拟规定在城市建城区内规划停车场时,建立一批规范化电动自行车充电点,并对电动自行车充电点停放和收费等问题制定相关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