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稳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02.11.2015  17:54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一年探索试点、两年提升扩面、三年全面推广”的要求。2015年,南宁市本级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 

   一是完善配套制度。 制定出台《南宁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包含6大类66款408项可实施购买服务的项目,涵盖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等方面内容。 

   二是明确任务目标。 市财政局、民政局、工商局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南财综〔2015〕226号),提出抓好2015年政府“提升扩面”工作任务的落实和2016年实现政府购买服务全覆盖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并落实工作目标任务。 

   三是 结合部门预算开展本级试点。 结合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把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2015年试点项目主要涉及财务审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城市维护、污水处理等领域18类项目,预算总金额达4.64亿元。截至10月中旬,18个项目中已有16个通过政府采购、直接委托等方式完成了购买手续,实际支出金额2.03亿元,完成总预算的44%。 

   四是 纵向推进县区试点。 按照自治区和市政府工作目标和部署,根据各县区现有的工作基础,本着“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的原则,积极推进县(区)层面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目前,上林县、马山县、兴宁区、西乡塘区等推进进度较快的县(区)已制定实施方案和试点工作方案,并积极开展试点。

 

 

报送单位:南宁市财政局      编辑:邓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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