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纪委通报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

03.02.2018  05:06

广西新闻网 南宁2月2日讯(记者陈思羽 实习生傅桂莹)2月2日,南宁市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中共南宁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委委员邱卫新与中共南宁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委委员晏尔分别对2017年南宁市纪委执纪审查工作情况与深化作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

执纪审查工作情况

据通报,南宁市纪委在2017年中持续巩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全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5096件,立案215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2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8人。南宁市纪委紧盯农村基层党员违纪问题,全市共立案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832人,其中村支书主任179人,其他村组干部293人。

南宁市纪委制定出台《南宁市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配套文件,2017全年全市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共计465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000人次,占比64.4%;第二种形态1360人次,占比29.2%;第三种形态206人次,占比4.4%;第四种形态92人次,占比1.9%。

在2017年中,南宁市纪委坚持创新执纪审查工作方式,出台了《2017年南宁市纪检监察机关“兵团作战”工作实施方案》,将全市12个县区纪委和28个派驻机构,整合成5个战区,实施“兵团作战”,实现全盘统一指挥、分区统一作战,提升监督执纪整体实效。

同时,南宁市纪委在2017年中全年强化反腐沟通协调机制,全市立案审查的2152件案件中,公检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案件396件,审计机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案件45件,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18件。

深化作风建设工作情况

据通报,南宁市纪委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摆在突出位置,坚持高位推进,强化压力传导,推动形成主动负责、积极担责、认真履责、全力尽责的工作格局。南宁市纪委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共对16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形成有力震慑。

2017年,南宁市纪委不断巩固拓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大力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重点对文山会海、照抄照转,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玩风盛行、纵酒闹事等突出问题组织自查和专项督查,严厉整治不作为、慢作为等庸政懒政怠政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强化问责问效,全市约谈责任单位169个、责任人437人,问责单位130个、责任人594人。

南宁市纪委全年持续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南宁市纪委建立了纪委领导班子挂点联系督导指导制度,深入乡镇、村屯开展暗访督查。南宁市纪委聚焦易地扶贫搬迁、生态补偿扶贫、社会保障兜底等重点领域,督促23家市直扶贫责任单位开展大起底、大清查,共排查廉洁风险防控薄弱点219个、自查自纠问题200个,涉及扶贫项目241个、扶贫资金737.12万元。并建立南宁市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民生资金监管系统,共比对信息13万多条,甄别疑点信息759条,转立案85件;以及研发南宁市公共资产负债管理智能云平台扶贫资金管理模块,线上查验报账票据2900多张,发现异常票据29张,开展谈话提醒1人、批评教育3人、通报批评1人,转立案2件。南宁市纪委运用巡察“利剑”,全年市县两级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6轮,发现问题线索82件,转立案17件。南宁市纪委保持严惩态势,对胆敢向扶贫项目、资金“动奶酪”的腐败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等严重作风问题,全年全市共立案75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85人,其他处理388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2017年,南宁市纪委全力推进基层廉洁工作站建设。全市共建立基层廉洁工作站1276个,开展监督检查4561次,发现问题线索并提请核查186件,转立案76件。

会上,南宁市纪委已公开通报多个曝光的作风建设方面典型案例。例如:2015年6月,兴宁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科员龚晓在参加三塘镇政府组织的2014年度村级惠民项目三塘村三塘坡巷道硬化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中,没有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验收流于形式,致使项目多支付工程款4.6万多元,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流失。龚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3年5月、2014年5月,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处以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名义,违规使用公款共计111369元购买购物卡发放给干部职工,党总支部书记郑朝闽,时任党总支部副书记、主任张平各领取940元。郑朝闽、张平对市照明管理处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卡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编辑:廖志荣  作者:陈思羽 傅桂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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