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13.01.2017  19:35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南宁市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城市。

  开展质量强市建设,将为南宁市加快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区域性国际城市、“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对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支撑带动作用的首府城市、具有浓郁壮乡特色和亚热带风情的生态宜居城市,勇当广西“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排头兵提供强有力的质量支撑。

  为此,南宁市将积极对接国家质量发展战略,坚持建立健全大质量工作机制,把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融入到南宁加快建设“四个城市”目标和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全过程,充分调动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及社会各界力量,全市动员、全员参与。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通过重点实施质量提升、品牌建设、质量治理、标准提升、质量技术支撑、质量素质提升六大工程,全面提升南宁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人居质量水平,实现“南宁速度”向“南宁质量”提升、“南宁制造”向“南宁创造”转变、“南宁产品”向“南宁品牌”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