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财政力推本地非公经济发展

15.06.2016  11:14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王煜霞)6月14日,记者从市财政部门获悉,南宁市采取了贴息、补助、安排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等多种形式,财政资金为推动本地非公企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4月底,市财政共拨付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2021户,拨付金额5306.34万元,给不少微型企业带来“及时雨”,助力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针对南宁市非公企业发展现状,南宁市财政在资金扶持方面,实行“三同三不”原则,即同环境、同政策、同待遇,不设卡、不歧视、不干扰,财政预算安排的支持企业发展资金在扶持对象上不区分所有制性质,给予非公有制企业与国有企业同等政策待遇,为非公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近年来,市财政不断加大对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2015年、2016年均安排6.7亿元现代工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两化融合、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标准厂房建设、加工贸易等。同时,从2012年开始每年滚动安排7亿元工业用地储备资金和3亿元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滚动资金,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技术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为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提供优良的发展环境。去年,我市安排了服务业专项资金4.5亿元,今年又统筹整合各类服务业专项资金9亿元,大力支持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信息和电子商务、旅游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方面,自治区、市、县财政设立微型企业扶持资金,对新创办微型企业进行资本金补助,补助比例最高为投资者实缴到位注册资本或出资数额的30%。

  非公企业贷款融资难是阻碍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基于此,我市不断调整和优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今年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同时将“扶持创业促就业项目”列为为民办实事工程,年内计划扶持创业1万户(家)以上,发放财政贴息贷款1500笔以上,放贷金额1.2亿元以上。同时,引导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增加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规模,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截至2015年底,自治区、南宁市两级财政共计投入4.8亿元财政配套资金,通过“两台一会”的平台合作机制,集中了银行、优质中小企业资源,快速整合了政府及社会力量,通过不断滚动,以投入10%财政资金撬动100%银行贷款,降低用款成本,放大了财政资金使用效应,促进了企业发展,带动了就业。此外,我市还筹措安排资金1000万元,设立南宁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试点期间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

编辑:蒋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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