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财政积极作为助力非公经济发展
近年来,南宁市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部署,立足部门职能,采取贴息、补助、安排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着力助推本地非公经济发展。
一、坚持“三同三不”原则,对非公企业实行无差别扶持政策
针对南宁市非公企业发展现状,南宁市财政在资金扶持方面,实行“三同三不”原则,即同环境、同政策、同待遇,不设卡、不歧视、不干扰,财政预算安排的支持企业发展资金在扶持对象上不区分所有制性质,给予非公有制企业与国有企业同等政策待遇,为非公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二、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的财政扶持力度
一是 2015-2016年每年安排6.7亿元现代工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两化融合、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标准厂房建设、加工贸易等。 二是 从2012年开始每年滚动安排7亿元工业用地储备资金和3亿元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滚动资金,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技术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为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提供优良的发展环境。 三是 2015年安排服务业专项资金4.5亿元,2016年统筹整合各类服务业专项资金9亿元,大力支持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信息和电子商务、旅游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 四是 贯彻落实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政策。自治区、市、县财政设立微型企业扶持资金,对新创办微型企业进行资本金补助,补助比例最高为投资者实缴到位注册资本或出资数额的30%。截至4月底,共拨付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2021户,拨付金额5306.34万元,给不少微型企业带来“及时雨”,为南宁市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助力。
三、积极缓解非公有制企业贷款难 融资难融资贵 问题
为缓解非公企业贷款难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南宁市创新思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解决企业难题。 一是 调整和优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2016年,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同时将“扶持创业促就业项目”列为为民办实事工程,年内计划扶持创业1万户(家)以上,发放财政贴息贷款1500笔以上,放贷金额1.2亿元以上。 二是 完善“两台一会”融资平台建设。引导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增加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规模,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截至2015年底,自治区、南宁市两级财政共计投入4.8亿元财政配套资金,通过“两台一会”的平台合作机制,集中了银行、优质中小企业资源,快速整合了政府及社会力量,通过不断滚动,以投入10%财政资金撬动100%银行贷款,降低用款成本,放大了财政资金使用效应,促进了企业发展,带动了就业。 三是 积极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积极筹措安排资金1000万元,设立南宁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试点期间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 四是 发挥财政贴息资金支持作用,有效促进就业。继续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等九类小额担保贷款业务贴息管理工作,自2003年设立小额贷款贴息政策以来,南宁市已累计放贷款贴息资金243.04万元。
四、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扶持政策,增强企业后劲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及时取消、停征、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2013-2015年,南宁市财政局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4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缓解企业压力。
报送单位:南宁市财政局 编辑:耿学昌